中評社台北10月20日電/陳水扁等人涉貪污等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指出,合議庭將於30日傳訊陳水扁子媳陳致中、黃睿靚等人進行準備庭,另於11月6日傳喚吳淑珍出庭。
陳水扁等人因“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洗錢及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扁家買官等案,台北地方法院於今年9月11日一審宣判,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10名被告分別判刑20年到3個月不等;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獲判免刑。
陳致中與黃睿靚則因涉洗錢案,分別判有期徒刑2年6月及1年8月,其中黃睿靚獲緩刑5年。
中央社報道,全案上訴至二審後,高院已排定相關被告庭期,預定將於23日上午9時10分傳喚陳水扁進行準備程序庭,30日上午9時10分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及嫂嫂陳俊英、扁家友人蔡銘哲及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等6人。
此外,高院將於11月6日下午2時10分傳喚吳淑珍,11月20日上午9時10分傳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及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進行準備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