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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老大們”--陳洪剛:重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局長,為岳村等5個黑惡團夥提供“保護傘”,收受賄賂。 |
不過,有律師擔心它是一種運動式的執法。《澳大利亞人報》援引北京律師夏南(音)說:“這種運動式的司法實踐是不能持久的,犯罪還會卷土重來。”參與“涉黑”案辯護的重慶律師周立太則擔心,“打黑”行動可能擴大化。對此,重慶市檢察院和法院公開表示,將嚴格依法辦案,不會擴大打擊面。
重慶市檢察院表示,全市檢察機關要將每一起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的鐵案,對黑惡勢力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堅決嚴厲打擊。對於被裹挾參加黑惡犯罪團夥,犯罪情節較輕的人員,在與涉黑涉惡犯罪有關聯的公司、企業工作,對“涉黑”組織犯罪不知情,而實施輕微犯罪或違法行為的人員,嚴格區別對待。
重慶市高院要求,不能因為“涉黑”案件被告人的社會危害性和公眾的仇視心理而剝奪被告人的應有權利。法官在審理“涉黑”人員時,要與普通刑事犯罪一樣,嚴格遵守法定程式,嚴守審判中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