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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時報:人民健康比外交重要 應拒美牛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0-26 10:48:00  


  中評社台北10月26日電/台灣時報今天社論說,“衛生署”、“農委會”二十三日上午共同舉行記者會,正式宣布開放美國的三十月齡以下帶骨牛肉進口,甚至包括內臟、絞肉、牛尾等部位。此一開放協定十月底正式生效,預計第一批美國帶骨牛肉將在十一月十日抵台。

  由於此次開放的範圍是開放感染人類狂牛症(該病導因於普恩蛋白此一突變性蛋白質,會引發無藥可救的大腦損傷至海綿化的空洞狀,終至癱瘓而死。)最具威脅性的“帶骨牛肉”和連美國人都不吃的“內臟”,危害人民健康甚鉅,因此無論朝野皆嚴辭批評,社會輿論一片嘩然!尤其依照“立法院”在20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三讀後附帶決議中,明文規定政府須向委員會報告同意後,才能開放美國牛肉進口,這次“衛生署”未向“立院”報告即驟然擴大開放進口,根本是公然違法並與立法機關對抗。

  社論說,自2005年美方即不斷對台施壓,要求開放進口美國牛肉,當時扁政府雖一時守住戰線只開放未帶骨牛肉,但皆知在美方壓力下逐步退讓是必然的趨勢,故官民專家即敦促政府應針對 “境外逐批檢驗”、“海關逐批檢驗”、“肉品履歷”、“完整標示與警語”、“分區販售,清楚標示”、“受害求償基金”、“業者產品責任保險”等部分,建制完備的配套措施後,再談進口協商。但馬政府不思保護“國人”健康,在對前述安全機制的設立毫無任何規劃與配置前,即置“國人”死生於不顧,片面逕行進口宣布。此從“行政院長”吳敦義對開放美國牛肉進口一事僅表示會要求進口商投保進口牛肉產品責任險的說法,就可得知政府機關對於食品安全保障機制的理解,全然不是從最重要的前段預防、中段警示著手,而只顧後段健康及人命出問題後的理賠,甚至還規避政府設立長期性“受害求償基金”的責任,而將所有責任推給牛肉進口商,對人民健康及性命的漠視莫此為甚。

  但就在目前眾人多將責難眼光投向“衛生署正副署長”楊志良及蕭美玲,甚至是“吳揆”的同時,我們必須指出,放寬美國帶骨牛肉及內臟進口是重大“外交政策”,絕非“衛生署”甚至“行政院”可以自作主張與自行決定的。就如同八八水災期間,行文所有外館拒絕一切外援的決策,眾人皆知絕非當時“外交部次長”夏立言一人可以獨行,但馬政府慣用棄車保帥作為替真正決策者卸責的伎倆,此從夏在請辭作態之後最近果然高升出任駐印尼代表即可得到證明。

  社論又說,消基會苦口婆心的提出建言,對於這樣的政府,消基會強烈表示譴責!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由於開放已是箭在弦上,況且人類狂牛症的潛伏期很長,消費者很難以因果關係求償,因此建議政府比照藥物傷害救濟制度,成立基金,未來可以賠償因開放政策下被犧牲的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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