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8日電/國台辦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發佈消息並答記者問。以下是發佈會全文:
范麗青:各位上午好,發布會現在開始。請大家提問。
台灣中天電視台記者:請問今天下午即將會有海基會新聞交流團到北京參訪,昨天“陸委會”已經宣布要放寬大陸駐台灣記者的一些採訪的限制,不知道國台辦方面對台灣記者駐大陸採訪的限制是不是有一些相應的放寬措施,比如說3個月的簽證時間是否可以延長,還有什麼時候可以設辦公室?這方面國台辦方面有沒有相應的放寬措施?還有,目前國台辦對於台灣部分媒體還是禁止進入中國大陸來採訪,比如說《蘋果日報》,這樣的限制是不是還會持續一段時間?謝謝!
范麗青: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將率海基會新聞交流團今天抵達北京,隨後會在北京、山西兩地進行參訪交流,上次發布會我們已表示非常歡迎。你所提的第一個問題,對於台灣方面,凡是有利於加強兩岸新聞交流的一些舉措我們都表示歡迎。但是我也想補充一下,大陸方面早就允許台灣的駐點記者無須報備到各地採訪。您所說的今後我們在兩岸新聞交流上是否有更進一步的推動,比如說3個月駐點時間更長一些,或者可不可以設站,關於這方面我們早就提出來,在當前兩岸關係步入和平發展的新形勢下,我們主張兩岸雙方本著“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從兩岸媒體要求最強烈又比較容易解決的問題做起,積極推動兩岸新聞交流的發展。實現兩岸的媒體互設常駐機構,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客觀需要,是兩岸媒體多年來的強烈願望,也是實現媒體採訪正常化的基本要求,雙方應共同努力,早日促成。至於您所說的最後一個問題,我們是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的,這家媒體的事,我想他們自己最清楚。謝謝!
東南衛視記者:延續剛才中天電視台的問題,現在在台灣駐點的地方媒體是兩家,明年會不會擴大範圍,目前申請的情況怎麼樣?另外一個問題,從春節開始有消息說兩岸旅遊協會會互設辦事處,這個辦事處的設立對於今後兩岸一些機構互設會有什麼樣的意義?謝謝!
范麗青:大陸地方媒體到台灣駐點的事情,我們尊重媒體的意願。第二個問題,關於兩岸即將互設的旅遊辦事處,根據2008年6月簽署的《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協議》第八條,雙方同意互設旅遊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旅遊相關事宜,為旅遊者提供快捷、便利、有效的服務。雙方互設旅遊辦事處均為民間機構,大陸方面在台北旅遊辦事處為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海旅會”)的派出機構,而台灣方面在北京旅遊辦事處為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台旅會”)的派出機構。不久前,“海旅會”和“台旅會”就兩會互設辦事處有關事宜進行工作磋商,並互遞雙方互設旅遊辦事處的申請文本。目前,雙方互設旅遊辦事處的各項工作正在積極進行中。謝謝!
台灣TVBS記者:請問一下對於兩岸很關心的ECFA問題,目前第四次“陳江會”會不會列入議程,有沒有比較具體的內容?這部分會不會在第五次“陳江會”有一個比較具體的辦法出來?謝謝!
范麗青:關於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要不要列入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的事,不久前在成都召開的兩岸關係研討會上,我辦王毅主任發表的談話中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說明,也就是說目前大陸方面為啟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大體完成了,我們願意與台灣方面協商,近期內完成兩岸專家的共同研究,年內在兩會框架下盡早啟動正式商談。如果雙方都認為有需要,在海協會和海基會第四次會談中可以就商簽協議問題交換意見,並推動這一進程。如果你還需要進一步了解,你可以上我辦的政府網站或者中國台灣網查詢王主任的談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