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表示,先使用再授權對谷歌圖書館來說,有著明顯的商業優勢。如果按照先授權再使用的模式,谷歌將不得不付出巨大的溝通成本和時間成本。這也是目前國內以及國際其他數字圖書館建設緩慢的原因。
劉成勇表示,中國在數字出版領域起步並不晚,早在1998年,中國就開始大規模地建設數字圖書館,前後由文化部、教育部、黨校系統、中國科學院四套系統帶頭,國家也投入了200多億元。“雖然也做了一些事情,但是成效並不是太理想。”劉成勇認為,主要是體制問題,而發展相對好的卻是體制靈活的股份制企業,例如超星、中文在線、方正等。
但是,這些企業卻不足以同谷歌相抗衡。“中國唯一可以和谷歌一較高下的只有百度,但是似乎百度並沒有這方面的圖謀。”劉成勇表示,大量的信息資源,由谷歌一家公司來控制和壟斷,這是非常危險的。
國家數字版權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表示,各種各樣的商業(數字)圖書館,還有一些公益的數字圖書館。但是都沒有發展起來,原因就是沒有解決好版權授權。
此前,超星公司的“中國最大網絡盜版”訴訟案正是國內數字圖書館發展中版權紛爭的真實寫照。
新協議不適用於中國
近日,國際影印複制權協會聯合會(IFFRO)董事、澳大利亞版權代理有限公司CEO Jim Alexander,作為谷歌圖書館計劃的知情人士,他表示,新的谷歌和解協議已經出爐,預計將於11月12日公布。此前被美國司法部否決的5-6項條款均已做修改。“這是一個全新的和解協議。”
據JimAlexander透露,同原來的和解協議不同的是,新的和解協議將只適用於美國境內的版權人,包括美國的作家、出版商以及相關權利人。此前,舊協議自動適用於中國的消息遭到中國著作權人的激烈反對。
“事實上,谷歌已經發現要同國外版權商溝通操作難度大,所以目前只適於美國境內。”Jim Alexander說,不過如果其他的境外版權人願意加入谷歌數字圖書館計劃,也同樣適用。
JimAlexander表示,他已經看過新的和解協議,並對此表現出極大的興趣,谷歌也同他溝通過,希望澳大利亞版權人效仿美國模式,加入谷歌掃描計劃。“我們還在溝通,因為澳大利亞的版權人一部分同意,一部分不同意。”
JimAlexander指出,如果作家不喜歡谷歌數字圖書館,可以要求谷歌對其掃描的作品從圖書館中删除,如果作品願意留在谷歌,將同谷歌一起分享下載、廣告、印刷書販賣等商業模式的收益,其中版權人、發行人占63%,37%歸谷歌所有。
“谷歌也將成立版權注册機構,加入谷歌計劃的相關權利人所屬國家都將擁有自己的席位,用來監督谷歌數字圖書館的收益以及利潤分配。”JimAlexander說。新的和解協議公布之後,未來幾個月,谷歌將繼續數字圖書館計劃,繼續針對新的協議請求版權人的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