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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認為,公權力是否介入政黨內選舉,應該好好討論。(中評社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30日電(記者 黃惠玟)為杜絕國民黨內黨職選舉賄選的歪風,馬英九有意要求相關單位研擬政黨法規範,“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指出,公權力是否要介入政黨黨內選舉,這是值得大家討論的事,畢竟有人認為,黨內選舉並未涉及社會大眾利益,如果真要用到刑責,用到專責法令規範,這確實得好好討論。
王金平表示,政黨管理目前是規範在“人民團體法”,有關人民團體內的選舉涉及賄選部分,其實只能靠自律,如果真要讓公權力介入社團選舉,不是要修“人民團體法”,就是另立政黨法。然而,不管是修法,或是另立他法,各界的反應不一,即使藍委間,也有不同的看法。
國民黨“立委”李慶華指出,不管是公職還是黨職,只要是賄選,都應該被譴責、取締,馬英九的說法,為的是突顯嚴辦的決心,但由誰辦?要好好討論,因為人民團體太多了,如果全國上萬個人民團體都要檢察系統偵辦,“國家”的資源不足,反而會擔誤到其他的大案。
不過,國民黨“立委”邱毅則贊成,他強調,矯枉要過正,國民黨不管上次的中常委選舉,還是中央委員選舉都有問題,即使是民進黨,也有人頭黨員的問題,他贊成另立政黨法,將賄選規範進去,才能杜絕賄選長期以來積非成是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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