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日電/中共黨報《人民日報》1日刊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的文章《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分析指出了中國政黨制度的巨大優勢,以及同國外一黨制和多黨制的根本區別。
文章強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植根於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深厚土壤,產生於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團結奮鬥的風雨征程,發展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和中國氣派。
文章從四個方面進行了具體闡述:
——政黨關係。西方兩黨制和多黨制以不同政治利益集團通過選舉和競爭掌握權力為基本特點。這決定了其政黨之間必然要為爭取選民、上台執政而相互爭權奪利、彼此排斥傾軋。實行一黨制的國家大多不允許其他政黨存在和發展。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既不同於西方兩黨制和多黨制那種你上我下的權力爭奪型的政黨關係,也不同於一黨制那種權力壟斷型的政黨關係,而是一種民主協商、肝膽相照的嶄新的合作型政黨關係。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共同致力於中國的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正如江澤民所指出的,“這既避免了多黨競爭、相互傾軋造成的政治動蕩,又避免了一黨專制、缺少監督導致的種種弊端。我國政黨制度的巨大優勢就在這裡,同國外一黨制和多黨制的根本區別也在這裡。”
——政權運作方式。在實行西方兩黨制和多黨制的國家裡,幾百年來形成的政權運作方式是各政黨輪流執政,只有執政黨才能主導國家行政權力,在野黨或反對黨一般不能直接參與政府對國家事務的管理。在實行一黨制的國家裡,由於一黨獨攬國家權力,缺少必要的監督,往往容易導致政治專制和體制僵化。
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依法長期執政,這是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真誠同黨外人士合作共事,充分聽取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他們的民主監督,努力實現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各民主黨派作為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在國家社會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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