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1日電(記者 康子仁)台“監察院”調查319槍擊案經過約詢相關人員,今天公布調查報告,直指在沒有直接物證,而且當事人也已經死亡,不能為自己辯護的情況下,台南地檢署以陳義雄為唯一兇手,和偵查審判精義有悖,顯有不當。
本案是去年11月國民黨籍“立委”陳淑惠代陳義雄遺孀李淑江向“監察院”陳情,質疑台南地檢署偵辦319槍擊案,未詳加調查事證,草率認定陳義雄為319槍擊案事件唯一兇手,並以陳義雄已死亡,為不起訴處分,涉有違失,“監察院”方面,輪派吳豐山委員調查。
吳豐山約詢包括“法務部長”、前319真相調查委員會召集人王清峰、前奇美醫院院長詹啟賢、國際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當時的刑事警察局局長侯友宜在內的13批相關人員,諮詢了法律學者,並向各方調卷,費時一年做出調查報告,認為有4項應再詳加調查之事證,包括一,陳義雄被地檢署指為畏罪自殺,但他陳屍情況,包括屍斑、屍僵和現場景況,檢方未予調查敘明。
二,對於檢方認為陳義雄係因不滿陳水扁,欲置之於死地,但經鑑定第一發射擊彈道係朝向呂秀蓮,檢方所認定之行為動機與實際行為,有不合理之處。
三,檢方認定扣案彈頭係由同一支槍管發射,此與鑑定結論不同。
四,陳水扁槍傷在肚臍下,但內褲與外褲何以無彈孔、無血跡,仍有待深入調查。
吳豐山強調,319槍擊案是歷史性事件,他本人沒有黨派成見,也沒有預設立場,純就陳情人訴求,經約詢、諮詢和調閱及現場履勘所得,做出調查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