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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晃偉高級督察透露,警方經過精心挑選,才選“新紮俏師姐”當臥底混入校園。(文匯報) |
中評社香港11月26日電/香港文匯報報道,針對校園毒品,警方新界北總區反黑組派出24歲“新紮師姐”,混入校園充中三學生暗查學生吸食“K仔”來源,師姐由於年輕貌美吸引毒品“拆家”追求,不足4個月便令警方挖出23名吸毒學生及2名毒品拆家。其中一名17歲的涉案貨倉工人昨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販毒罪名,被判入獄32個月,將在獄中度過明日的18歲生辰。
被告雖年僅17歲,但已有濫藥習慣,被捕後向警方招認“K仔”是從一名叫“阿東”的拆家買入,成本價為50元一粒,售價則每粒65元,當中的10元利潤須給“拆家”,被告則賺取每粒5元。
被告承諾重新做人 珍惜父母
主審法官陳廣池指上訴庭於去年6月6日就“K仔”毒品頒下新的判刑指引,大幅提高刑期,單藏有1至10克“K仔”份量可判囚2至4年。考慮案中涉及的“K仔”份量,乃判被告入獄32個月。法官在判刑後叮嚀被告遵守自己求情信中的承諾,改過自新,要珍惜父母的關懷及支持。
法官昨更特意著17歲被告黃俊傑,親自在庭上讀出其父母向法庭呈上的求情信件。信件內容指,被告父母為了生計無暇和兒子溝通,令他誤交損友闖下大禍,被告是一個孝順的兒子,渴望有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庭,因兩老欠缺關懷和管教下,令被告成績一落千丈,中三退學後搬離家中﹔被告已扣押拘留所3個月,每次兩老前往探望時,被告都落淚表示悔疚,被告已知道自由及親情的可貴,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求情“每天都面壁思過知錯”
辯方大律師蘇國強呈上被告自行撰寫的求情信,被告在信中表示“每天都面壁思過,知道誤交損友,被人利用導致犯下不可挽救的過錯,令我明白毒品對人的禍害,及明白親情可貴,父母對我不離不棄,出獄後決定跟隨爸爸學裝修,學好一門手藝,能早日投入社會。”
臥底向被告買貨 檢67粒“K仔”
案中新紮師姐於本年4月初扮中三學生混入粉嶺區一間中學擔任臥底。本年7月11日晚,女臥底偕同3名14及15歲的女同學在上水彩園商場和被告見面,4人各自拿出32.5元湊夠130元向被告購入2粒“K仔”,一女學生即場把“K仔”一開二服用,女臥底假裝吞下,實收起作證物,經檢驗證實半粒“K仔”含0.7克份量。5日後,女臥底致電被告,表示要購買5粒“K仔”,被告指每粒65元,女臥底其後在粉嶺嘉福向被告取貨。同年8月6日被告在工作地點被捕,警方在被告嘉福福安樓寓所再檢獲67粒“K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