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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福利費入稅應該避免政策變味。 |
中評社香港12月1日電/美國《僑報》11月30日載文《增稅哪能盯著升鬥小民》,摘要如下:
中國財政部近日發布了《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要求將交通、住房、通訊等補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這意味著企業員工的這部分收入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份官方文件出台後,立即引起社會的關注,民間反彈情緒頗高。在今年經濟困難、企業效益下滑、實施結構減稅和出口退稅等大背景下,可以想象得到大陸財政支出的壓力有多大,開源節流的任務有多重,然而財政部門將“開源”的目標鎖定在工薪階層身上,卻有考量不周之嫌。
首先,近年來工薪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收入占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比重約為50%左右。工薪階層作為社會的主要群體,已成了個人所得稅的最大稅源。而且此次稅收新政策僅僅面向企業職工,未涉及公務員和及其他自由職業者,合理性值得質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