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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擬出台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以嚴厲措施,重點完成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焦炭、造紙、皮革、印染等行業的落後產能淘汰任務。 |
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一場國家層面的淘汰落後產能之戰即將打響。
新華社報道,國家擬出台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協調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央行等諸多部門,以嚴厲措施,重點完成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焦炭、造紙、皮革、印染等行業的落後產能淘汰任務。
權威專家透露,擬出台的通知有三個特點:第一,這是少有的從國家層面具體部署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第二,多部委“聯合作業”;第三,舉措嚴厲。
據了解,這次“聯合作業”的部委包括:發改委、工信部、環保部、國土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質檢總局、安監總局、工商總局、電監會、能源局等。國務院將成立專門小組統籌協調,在工信部設立辦公室。
擬出台的重點舉措包括:對產能過剩行業將堅持新增產能與淘汰落後產能“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的原則;嚴禁向落後產能和嚴重過剩產能建設項目提供土地;抑制高消費、高排放產品市場需求,嚴格限制出口。淘汰落後產能目標完成情況將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
通知擬提出一些新的強有力的經濟手段,重點包括:對落後產能執行差別電價,擴大差別電價執行範圍,還將研究實行差別水價、差別天然氣等措施;研究開征環境稅等稅收措施。金融機構不得向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
在執法和處罰上,舉措可謂十分嚴厲:對未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國家安排的投資項目,可暫停該地區項目環評、核准和審批,實行“區域限批”措施;對未按期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不予辦理產品生產許可,吊銷排污許可證,可依法停止供電。
分析人士認為,國家重點淘汰電力、煤炭、鋼鐵、水泥、有色、焦炭等行業的落後產能,有利於相關上市公司集中度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