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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靈:應嚴格限定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02 17:56:40  


  中評社北京12月2日電/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吳曉靈在第八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國際論壇上明確表示,應嚴格限定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新華社報道,吳曉靈在此次論壇上作了主題為《規範投資基金發展,為公民創造更多的財產收入》的演講。她介紹說,中國只對公募的投資基金做監管,對私募基金基本上沒有監管。最近幾年正在探討對私募股權基金的管理。發展改革委為主的幾個部門也已經出台了《創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頒布了政府引導基金的辦法,這些都是屬於私募股權基金的範圍。 

  吳曉靈表示,應該區分私募與公募的界限,對於私募基金來說,募集對象應該是有風險識別能力和有風險承受能力的人,這種規定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投資失敗對社會的副作用。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應該研究的是合格投資人的界定和募集份額的限制。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應該嚴格限定,不得以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的方式進行募集,這種規定是為了投資人與管理人以緊密接觸的方式,加強了解後建立託管關係,減少信息不對稱的程度。 

  在這一次的金融危機當中,為什麼把私募基金納入到了監管的視野當中,而不是監管豁免條款下生存?吳曉靈認為,主要是證券投資基金在二級市場上的運作,基金量大,對二級市場影響比較大,而私募基金具有高杠桿率,這兩個原因導致了監管當局要把私募基金納入自己的監管視野範圍內。 

  吳曉靈認為,投資基金監管的重點應該是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由專業人士或團隊進行投資管理,是投資基金區別於銀行存款和區別於買賣股票債券衍生品等投資行為的基本特性,基金管理人的素質對投資的成效有極大的關係,因而基金管理人應是監管的重點。吳曉靈建議建立投資管理人證書制度,凡從事代客資產管理業務的投資管理人必須持證從業,當然投資管理人資格的獲取,除考試外更重要的還應有從業經驗和一定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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