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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官員:豪強不除 國無寧日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16 20:36:27  


 
  雖然經唐太宗將“按舉不法,震肅權豪”定為唐朝的一項國策,但是認真實行這一國策的,也誠如魏徵所言,惟唐太宗一人而已。通觀唐代歷史,權倖之臣有罪不坐,豪猾之民犯法不誅,比比皆是。雖有一些廉能之吏冒死嚴格執法,亦未能扭轉權豪逐漸坐大的趨勢。最終,唐朝因對權豪擾法擅權,“制之不得其術,故其終困以此”;對藩鎮割據,控馭不得其法,“至於唐亡,其患以此”。 

  自唐朝滅亡以後,在五代五十餘年間,其餘毒愈演愈烈,方鎮、權豪上下肆虐,致于天下分裂,世道大壞,社會動蕩。宋代歐陽修考究唐朝敗亡之由說:“其禍亂之來有漸積,其漸積豈一朝一夕哉!”及其大患已成,“大勢已去,雖有智勇,有不能為者矣,可謂真不幸也”。其更不幸者,則是黎民百姓。五代之時,藩帥劫財成風,甚于盜賊,強奪枉殺,無復人理。藩鎮視人命如草芥,動輒以族誅為事,濫刑之害,荼毒四海,殃及萬方。清朝雍正時期的史學家趙翼讀《五代史》一書時,曾經哀嘆:“民之生於是時,不知如何措手足也”。 

  乘五代亂極,宋太祖起于介胄之中,擁兵政變而踐九五之尊。其開國以後,南征、西討,使中原重歸一統。其所採取的削藩鎮、收財權,以文臣知州、縣事,並以嚴刑峻法懲治貪贓之吏,諸如此類的治國措施,歷來為後人所稱道。但是,宋太祖並沒能像唐太宗那樣,在“按舉不法,震肅權豪”上帶個好頭,反而以姑息縱容權豪,作為釋除將帥兵權的籌碼、作為駕馭寵臣愛將的手段。例如,在建隆二年(961年)宋太祖趙匡胤對握有重兵的故人石守信、王審琦等人搞“杯酒釋兵權”時,對這些人說:“人生如白駒過隙,所以好富貴者,不過欲多積金錢,厚自娛樂,使子孫無貧乏爾。卿等何不釋去兵權,出守大藩,擇便好田宅市之,為子孫立永遠不可動之業。多置歌兒舞女,日夕飲酒相歡,以終天年。朕且與卿等約為婚姻,君臣之間,兩無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趙匡胤正是以這杯許以“多積金錢”、“擇便好田宅市之”、“多置歌兒舞女”、“且與約為婚姻”的,代價十分昂貴的“酒”,才誘迫得石守信等人“乞罷典兵”而交出兵權的。 

  又如,對幫助他奪取帝位的趙普“聚斂財賄,強市人第宅”,趙匡胤也是百般包容、竭力庇護。宋代史書記載,宋太祖在趙普任宰相時,因車駕出宮,忽然臨幸趙普之第。恰遇割據兩浙的錢俶遣使致書于趙普,並呈送“海物十瓶”。因宋太祖來的突然,那十瓶海物置於廊下,沒有來得及收藏,被宋太祖看見,他問趙普瓶中為何物,趙普回答是海物。宋太祖說:“此海物必佳。”即刻命人開啟,結果發現,十個瓶子裡“皆滿貯瓜子金”。趙普惶恐地對宋太祖說:“臣未發書,實不知。若知之,當奏聞而卻之。”宋太祖卻笑著說:“但取之無慮,彼謂國家事皆由汝書生耳。”他命令趙普,對錢俶所送重賄,要“謝而受之”。後來,趙普在京城開封所建豪宅,“皆用此金所修”。當御史中丞雷德驤劾奏趙普強市人第宅、聚斂財賄時,宋太祖竟然斥責雷德驤說:“汝不聞趙普乃吾之社稷臣乎?”命左右將雷德驤拖下殿,在殿庭中狂拖數圈後,又召之上殿,訓誡雷德驤“今後不宜”管這類事,這次“且赦汝”,此事“勿令外人知也”。宋太祖這種駕馭權臣的政治手腕,對權倖但行姑息縱容的策略,在整個宋代竟然被傳頌為“君臣知遇”的美談。 

  再如,對鎮守關南的大將李漢超強娶民女為妾及貸民錢不償,宋太祖也是巧言相辯。當苦主訴至京城時,宋太祖召之相問:“汝女可嫁何人?”訟者答:“農家爾。”又問:“漢超未至關南時,契丹何如?”答說:“歲苦侵暴。”再問:“今還有否?”答說:“無也。”最後,宋太祖對這個告狀的農民說:“漢超,朕之貴臣。汝女為之妾,難道不比為農婦強?假使沒有漢超在關南,汝家尚能保住所有貨財嗎?”在進行了這番斥責之後,他命人將訟者遣送回鄉。 

  前有車,後有轍。宋初,宋太祖首開姑息權倖之門,但當時尚能嚴懲下層的貪官污吏。到宋神宗時,蘇頌援引“刑不上大夫”之說,建議對贓官免“黥”刑,為朝廷採納。自此,宋代官員犯贓罪當以死相抵者,例不加刑,永為定制。當時議論以為,蘇頌一言而除“黥刺”,是仁人之言。由此可見,姑息之風已經澤及所有官吏,庇姦養貪被視為善政。對於不法官吏的非法誅求,自然也就不再深究。 

  在貪官污吏充斥官場的同時,隨著以往世族的衰落,土地私有化的發展,土地交換的頻繁(當時諺語稱“千年土地易八百主”),宋代產生出大批的庶族地主。這批新生的地主階級,或勾結貪官污吏欺壓百姓,或以財大氣粗橫行鄉里,或納粟買官以為政治保護,形成了新的土豪劣紳階層。土豪劣紳與貪官污吏,同惡相濟,使得平民百姓的境遇更是雪上加霜。由於土豪劣紳、貪官污吏人數眾多,所以其對民眾施加的傷害與殘虐,比起那些為數不多的權倖豪族還要嚴重許多。因為對貪官污吏已不適用死刑,對土豪劣紳至多只是略加薄懲,而且還需要遇上一個千載難逢的清官才能施以薄懲。所以在宋代,能將因殘虐百姓而犯死罪的土豪劣紳,判處杖二十、發配、編管的地方官,就已經是很了不起的清官了。 

  在權倖豪族、貪官污吏、土豪劣紳三位一體的壓迫之下,使得宋代的黎民百姓,“罹昔所未有之害,有不可勝窮之憂”。由於北宋朝廷一味地姑息養姦,最後終於將百姓“逼上梁山”。北宋末年,宋江等人起義于河朔,要“替天行道”,自己動手剷除貪官污吏和土豪劣紳。方臘起義于南方,凡捉到官吏,必定全部殺掉,唯恐有一個貪官污吏漏網。當時有人剖析其原因時說:“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紀極,怨痛結於民心,故至此也。” 

  北宋滅亡以後,至於南宋以及元、明、清三代,凡八百餘年間,權倖豪強、貪官污吏、土豪劣紳,作為封建統治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是壓在百姓頭上的“三座大山”。其間,雖然出了一個嚴懲贓吏的農民皇帝朱元璋,但他也沒能想出抑制豪強的好招。只有到了現代,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革命,才將這些荼毒中國古代社會兩千餘年的惡瘤徹底割除,完成了孫中山先生想做而沒能做到的事情。 

  現在,古代社會雖然已進了歷史博物館,但是封建社會的餘毒並沒有完全肅清,歷史的沉渣有時可能還會重新泛起。現今,我們從不得不面對的“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的身上,就又一次看到了古代豪強、貪官污吏和土豪劣紳的陰影。所以,在堅決“打黑除惡”的同時,探究一下這種沉渣的歷史淵源,剖析一下這類沉渣的歷史教訓,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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