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總理說,在全球溫控問題上,科學界有不同的觀點,也提供了不同的選項。歐盟等一些發達國家和小島嶼國家在這個問題上有特殊的關切,對此我們表示理解。中方認為,應對氣候變化既要著眼長遠,更要立足當前,要把精力和重點放在完成近期和中期減排目標上,不能讓長期目標上的分歧影響談判進程。中方贊成確定一個長期目標,可以考慮把2050年全球升溫不超過2攝氏度作為國際社會共同努力的方向。
溫總理說,各國國情不同,發展階段不同,資源稟賦不同,發展過程中不確定因素較多,很難確定一個具體的排放峰值年限。發達國家已經完成工業化進程,而對發展中國家來講,目前首要的任務還是發展經濟和消除貧困,這也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基礎。我們認為,可以在會議成果文件中表明:國際社會應為全球排放盡可能早地達到峰值而共同努力。同時,為保持平衡,文件中也必須強調:發展經濟和消除貧困是發展中國家首要的優先任務。
溫總理說,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欠發達國家非常重視資金問題,這是合情合理的。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充足的、額外的、實質性的資金支持,是《公約》規定的法律義務,應該得到切實履行。我們希望發達國家傾聽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欠發達國家、小島嶼國家和非洲國家的合理訴求,以有力的承諾和行動推動會議談判進程。中方通過各種場合和途徑,敦促發達國家充分理解廣大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欠發達國家、小島嶼國家和非洲國家的處境和關切,切實履行應盡的義務。儘管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仍然有1.5億貧困人口,但長期以來,我們在南南合作和雙邊合作的框架內,為欠發達國家、小島嶼國家和非洲國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援助,包括幫助他們提高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