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1日電/正在調查韓國前國務總理韓明淑受賄5萬美元案的韓國檢方決定在本周內以《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受賄罪對韓明淑進行不拘留起訴。
據韓國《朝鮮日報》21日報道,首爾中央地檢特查2部於12月18日逮捕韓明淑,並進行了調查。檢方20日稱,儘管韓明淑在調查中始終行使沉默權,但認為在維持公訴方面不存在任何問題,因此決定進行不拘留起訴。檢方有關負責人表示:“沒有考慮申請拘留令。”
韓明淑涉嫌受前大韓通運總經理郭永旭(69歲,被拘)的委托,幫助其成為韓國煤炭公司總經理,並作為好處費收受5萬美元。“前總理韓明淑共同對策委員會”20日通過報道資料稱:“檢方根據虛假陳述,正在進行預謀已久的調查。”
另外,檢方還計劃在本周內以違反《政治資金法》的罪名,對大國家黨議員玄鏡柄進行不拘留起訴,並對該黨另一名議員孔星鎮最晚到23日進行傳喚調查。玄鏡柄涉嫌從京畿道安城市State Wilshire高爾夫球場總經理孔某那裡收受1億多韓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