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堅指出,歐盟於2006年10月對中國產皮鞋採取的反傾銷措施,缺乏充足的法律與事實基礎,曾在歐盟內部引起很大爭議。最終裁決時,歐委會考慮到內部強烈的反對聲音,將最終的反傾銷措施由通常的五年改為兩年,兩年之後這項措施應當終止。2008年10月,歐委會啟動對中國產皮鞋的反傾銷複審調查,今年 11月19日,在歐委會反傾銷咨詢委員會上,歐盟大多數成員國的代表從客觀事實出發,反對繼續延長反傾銷措施。但歐盟最終仍屈從貿易保護主義的壓力,執意延長對中國產皮鞋的反傾銷措施,顯示其在貿易保護主義的道路上愈行愈遠。
姚堅表示,歐盟鞋類產業經過了長期的配額保護,加上幾年反傾銷措施,產業已完成必要的結構調整。目前,歐盟產業各項指標良好,對外出口強勁,說明歐盟產業是有競爭力的,沒有必要再進行保護。歐盟產業在全球的供應鏈中,逐步邁向中高端市場,其產品與中國產品並不直接競爭,繼續對華反傾銷沒有意義。
姚堅指出,我們注意到,歐盟進口商、零售商和諸多成員國反對繼續延長該案反傾銷措施,也充分反映出歐盟內部要求恢復鞋類產品正常貿易的強烈願望。希望歐方尊重事實,順應民意,立即停止對華皮鞋的反傾銷措施。
姚堅重申,在全球經濟復甦過程中,各國尤其要避免濫用貿易保護措施,應通過對話與合作尋求互利共贏的解決途徑,貿易保護主義只會破壞互信,最終的結果是損人而不利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