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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 |
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今日上午10時,國台辦舉行例行發布會。發言人范麗青表示,12月22日,兩會舉行了第四次領導人會談。這次會談的成功,說明兩會制度化協商機制日益成熟完善。至此,兩會自去年6月恢復商談以來共計簽署12項協議,達成一項共識,有力地促進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增進了兩岸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的福祉,得到了兩岸大多數民眾的歡迎和支持。
人民網報道,范麗青表示,這次會談取得了四項成果。一是簽署了三項協議:《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三項協議的簽署,有利於保障兩岸漁業勞務合作的健康開展,促進台灣漁業發展;有利於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兩岸同胞的生命健康,促進兩岸農產品貿易持續發展;有利於促進兩岸經貿往來和貿易投資便利化,提高兩岸產業合作層次和水平,強化兩岸產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二是做出一項安排:鼓勵雙方專業機構通過多種方式在地震、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的預報、預警及監測等方面加強交流與合作。三是就推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原則性交換了意見,同意作為明年第五次會談重點推動的協商議題,盡快安排兩會框架下的專家級磋商。四是同意將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列為第五次會談商談議題。此外,會談期間,兩會共同舉辦了“陸資入島座談會”,19家大陸企業代表聽取了台灣當局經濟部門專家和產業界人士介紹關於陸資赴台投資的相關政策,雙方進行了交流。會後,在海基會安排下,陳雲林會長考察了南投縣水裡鄉新山村災區,了解“八八水災”災後重建情況,轉達了大陸同胞對台灣受災民眾的問候。
她還指出,這次會談的成功,說明兩會制度化協商機制日益成熟完善。至此,兩會自去年6月恢復商談以來共計簽署12項協議,達成一項共識,有力地促進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增進了兩岸同胞特別是基層民眾的福祉,得到了兩岸大多數民眾的歡迎和支持。
另外,范麗青表示,我們注意到,大家很關注自去年6月以來,兩會領導人前三次會談簽署的九項協議的執行情況,這些協議的落實究竟給兩岸民眾特別是台灣民眾帶來了哪些實實在在的利益。兩會前三次會談所簽署的九項協議,涉及兩岸空運、海運、郵政合作、食品安全、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等領域,與兩岸民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九項協議的簽署,有利於進一步加強兩岸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增進兩岸民眾的福祉,對強化和提升兩岸經濟競爭力,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產生了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