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2009年,中央紀委樹起反腐大旗,可謂創下一個中國貪官落馬年。昨日上午,中央紀委監察部召開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通報會首度公開確認,今年落馬的大陸貪官,官至省部級的至少有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等15人之眾。據悉,這一數字,刷新了改革開放31年來大陸高官落馬的年度紀錄。
9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東方早報報道,中央紀委副書記幹以勝昨日在會上通報,過去一年里,經中央紀委監察部立案調查的省部級官員,已有九人移送司法機關,另有至少六人仍在立案調查之中。
據介紹,進入司法程序的省部級高官包括: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米鳳君、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兼秘書長陳少勇、全國人大財經委原副主任委員朱志剛、天津市濱海新區原工委書記兼管委會主任皮黔生、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浙江省紀委原書記王華元、公安部原部長助理兼經偵局長鄭少東。
除此以外,仍處於立案調查階段的省(部)級落馬官員,還有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貴州省政協原主席黃瑤、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兼總經理康日新、中國移動集團原黨組書記兼副總經理張春江等。
5人與富結盟涉黃光裕案
有分析人士認為,這些高官落馬的一大特點首先是與富結盟。因為,當外界回頭細數落馬的省部級高官時,有一個人不能不被提到:那就是黃光裕。儘管對黃光裕的起訴還沒有正式進行,但從上述落馬高官名單中可以發現,其中的1/3,即五位高官都傳出與黃光裕有關。
按時間來追溯,與黃光裕“有關”的高官最早被“雙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黃松有於2008年10月15日起受中紀委審查,一個月後,黃光裕才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黃松有涉案事實已基本查清,2009年10月左右,最高法院紀檢部門和中紀委共同向黃松有宣布,對其雙規調查結束,黃松有案被正式移送最高檢察院,黃案至此開始進入司法程序。如果不出意外,該案有望於今年全國“兩會”前進入審判程序。知情人士透露,黃松有的罪名只有一個,即受賄,數額約400萬元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