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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協決申辦2019亞運 兩年內提出申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11 09:17:20  


香港足球隊擊敗日本足球隊奪冠、不少港隊代表直言,發夢都估不到。
  中評社香港1月11日電/承接成功舉辦東亞運的氣勢,本港近期再次醞釀爭辦規模更大的亞運會。據悉,港協暨奧委會近日已作出決定,原則上同意本港提出申辦二○一九年亞運,藉此改善本港的體育設施;待取得港府同意後,即會在三月底前正式向亞奧理事會提出“申辦意向”。港協暨奧委會消息表示,提出意向後,仍有一兩年時間草擬詳細申辦書,再決定是否正式“去馬”;本港大可先在限期前“舉手”表態,以換取時間決定是否“參賽”。

  星島日報報道,亞奧理事會早前向會員發出邀請信,希望亞洲國家或地區在三月底前就申辦二○一九年的亞運會表達意向(expression of interest)。據悉,港協暨奧委會日前曾經召開會議,經過討論後,本港的體育總會已基本上同意提出申辦當屆亞運會;但仍需取得特區政府同意,才正式向亞奧理事會提出本港具備申辦意向。

  該會消息人士承認,本港目前的體育設施並不是完全符合國際標準,但體育界人士均盼望能藉著爭辦亞運,可促請港府趁機加大力度發展體育,以及增加或改善現有體育場地。

  但他表示,儘管理論上不用政府“批准”,但在提出申辦意向之前,港協暨奧委會既奧委會必須先取得港府口頭上的承諾,表示同意全力支持,始會正式“入紙”。他坦言:“申辦賽事涉及場地、交通、保安、運動員入境等多個環節,若不能得到政府首昂,而貿貿然去申辦,最終可能‘盞搞’。”但他認為,從官員近日言論所見,有信心可以取得港府支持。

  據了解,有意申辦國家或地區須於今年三月前提出初步的申辦意向;按照常規,二○一九年亞運的主辦權會約於七年之前表決,有意申辦國家或地區須再草擬詳細申辦書,一至兩年內才決定是否“去馬”,正式提出申辦。

  熟悉申辦程序的體育界人士李德能認為,外間現階段對於本港申辦與否毋須過於在意,覺得提出意向是一種過於冒險或重大的決定,因目前根本毋須作出任何爭辦“承諾”,大可利用未來一年時間認真進行比較和分析,如果認為不宜去馬的話,到時撤回亦無不可。

  他指出,通常在表態後,國際體育圈也會有動作,可以更加掌握其他亞洲國家的申辦動態;即使本港這次最終未必去馬,但也有助爭辦往後的亞運會,“本港已成功舉辦東亞運,在限期前再‘舉一舉手’表示有意申辦亞運,實在無妨。”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近日曾經表示,若港協暨奧委會決定“去馬”,政府會全力支持配合及評估,個人認為本港有能力辦亞運,並看到可以帶來的好處,但會聽取各方意見再作決定。

  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早前亦稱,稍後會在港協內成立小組,跟進香港有意申辦二○一九年亞運的事宜。本報昨日曾嘗試聯絡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彭沖了解情況,但截稿前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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