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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強調,香港與澳門在行政、立法及司法有不同安排,在香港的制度下,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互相制衡。大公報圖 |
中評社香港1月12日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最後一次主持法律年度開啟禮,他在致辭時表示,香港在“一國兩制”的新憲制秩序下回歸祖國已超過十二年,各方面已廣泛認同和接受司法獨立對香港極其重要。他說,司法任命過程不應政治化,司法任命過程亦從不政治化,並深信日後亦會如此。
大公報報道,李國能在致辭中,重點提到香港的司法獨立和司法機關的角色。他表示,在回歸後,憲制上本港司法獨立的保證已全面落實,與司法獨立相符的慣例及做法亦已形成,各方面都廣泛認同和接受司法獨立對香港極其重要。在現行制度下,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互相制衡,行政與立法機構有責任確保市民的權利及自由。
他認為,香港與澳門在行政、立法及司法有不同安排,不應將制度強加另一地區,“全球有不同管轄區,不是每個地區都行普通法,行普通法的都有不一致安排,其他制度未必適合香港。”
港制度三權互相制衡
對於香港司法機關的角色,李國能表明,在香港的制度下,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互相制衡。“市民要明白,香港以外、關心香港事務的人要明白,在香港的制度中,司法機關是獨立的,有一很重要的責任確保行政、立法機關充分符合《基本法》和法律規定,充分確保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
回歸以後,本港每年的司法覆核申請均有過百宗。○七年十一月,終審法院為司法覆核申請設“合理爭辯申索”的門檻,此後兩年,每年都有近半申請被拒絕。李國能沒有回應是否有人濫用或誤用司法覆核制度,但他認為這現象值得社會各界思考:“法庭認為沒有合理爭論點,為何(被拒絕數目)這麼多?這不止是法律問題,是社會、政治問題。”
“司法覆核只是釐定合法性,但政治、社會或經濟問題,只能經政治過程,而非通過法律程序去謀求解決辦法。”李國能表示,希望港人及其他關心香港事務的人都要明白,處理涉及行政或立法機關的司法覆核案時,判政府勝訴不是偏袒,判政府敗訴亦非對抗。他寄語繼任人,日後要不偏不倚,無懼無偏,以法定案。
對於受爭議的廿三條立法,李國能表示,廿三條是根據《基本法》規定,要由政府處理,“立什麼法是香港方面決定。”他補充說:“法官並非在政治舞台上工作。”
冀事務律師可出庭發言
李國能認為,香港終審法院制度較其他地區新,還需進一步累積經驗,但目前取得良好進展,部分行普通法的地區亦開始援引本港終審法院在法理方面的論述。香港有一百八十位秉持司法機構理念的法官,他期望今年稍後時間,事務律師在區院和高院有出庭發言權,能給市民更多選擇,以及更多人選擇調解以減省訴訟時間和金錢。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同意李國能有關司法獨立的言論,他強調,政府會確保當局行為、政策和立法建議,均符合法律規定,特別是涉及憲法保障的權利方面。他認同,不應將政治或經濟問題的案件,壓在法庭的肩膊,“法庭會適當地行使裁定訟費的酌情權,將信息傳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