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2日電/新華網報道,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截至2009年底,在拉薩“3.14”事件中受損商戶及其員工的失業救助工作已全面完成。
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姚瑞峰介紹,去年,西藏圓滿完成了在拉薩“3.14”事件中受損商戶及其員工和受影響行業的失業救助工作,共發放失業救助金659.85萬元。其中,為符合失業救助條件的受損商戶及其員工發放失業救助金133.89萬元,為受影響行業發放失業救助金525.96萬元。
記者了解到,拉薩“3.14”事件發生後,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迅速介入,加大了政策落實力度,努力拓寬就業渠道,增加就業崗位。對事件中受損商戶及其員工積極開展了失業救助工作,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商戶和員工,按月發放失業救助金。同時,採取了緩繳社會保險費,給予受影響企業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的“五緩三補貼”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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