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5日電/1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肉孜.司馬義說,新疆各級法院把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暴力恐怖犯罪作為首要的政治任務,2009年,新疆各級法院共審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437起,判處10年以上刑罰255人。
新華網報道,肉孜.司馬義14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代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向大會作工作報告。
肉孜.司馬義說,烏魯木齊“7.5”事件發生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抽調刑事審判骨幹,充實相關基層法院的審判力量;開展審判“7.5”案件法律適用問題調研,下發了指導意見,統一執法尺度。此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還加強對下級法院的監督指導,確保“7.5”案件的審判依法、有序進行。
目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級法院已經順利審結了三批“7.5”案件,積極回應了各級人民群眾的關切,嚴厲打擊了“三股勢力”的囂張氣焰,維護了社會穩定。
肉孜.司馬義說,新疆各級人民法院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作為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依法嚴懲各類嚴重刑事犯罪,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長治久安。2009年新疆各級法院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21463件,審結20770件,結案率96.7%。在已經生效的判決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993人。
肉孜.司馬義說,新疆各級人民法院將繼續對“三股勢力”保持高壓嚴打態勢,以依法嚴懲“7.5”嚴重暴力犯罪為重點,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其他嚴重擾亂社會治安、侵害群眾利益、破壞市場秩序、貪污受賄等刑事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