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24日電/民進黨臨全會今天通過“2010年直轄市長提名特別條例”,以協調與民調為主,不用黨員投票,並以5月底前完成提名為原則。
中央社報道,民進黨臨全會今天通過“2010年直轄市長提名特別條例”規定,將盡速成立“直轄市長”提名協調小組,由小組辦理徵詢、協調及登記作業,以5月底前完成提名為原則,如有選戰策略之需要,提名作業時程必須提前或延後時,授權中常會議決。
條例並規定,有意爭取提名的同志應遵守黨章的規定,不得互相攻訐,不得傷害黨的形象,情節嚴重者,送交議決處罰。
條例規定,“非執政”的“直轄市長”提名由徵召產生;“執政”的“直轄市長”提名,採登記制,先協調,若無法經協調產生人選時,由黨中央辦理民調決定提名人選,民意調查相關辦法另訂之。
黨主席蔡英文在條例通過後表示,“提名人選會在盡可能範圍內提早出現”。
會中針對提名時程,有意角逐大高雄市長的高雄市長陳菊陣營主張3月底前提名;高雄縣長楊秋興陣營主張5月底前,雙方人馬在會中交鋒。
民進黨籍高雄縣“立委”陳啟昱、高雄市議員鄭光峰、李喬如、台中市議員黃英傑、台中市黨部主任委員陳大鈞等人均支持3月決定5都人選,可減少黨內撕裂造成內耗,增加基層經營時間,並營造團結氣氛。
楊秋興則認為,過去都是5月決定提名,且今年高雄縣遭遇水災,他“4個月都被綁在災區”,他與陳菊也需要時間分別到高雄市縣拜票,建議尊重中執會的決定。
最後在蔡英文主導下,未動用表決,全場無異議通過“最遲5月底前完成提名”的版本。
針對臨全會決議,高雄縣長楊秋興表示,沒有意見,只要公平競爭、平常心、甘輸贏,不用太擔心撕裂。高雄市長陳菊因其他行程提前離開會場,她在會後受訪表示,尊重臨全會的決議。
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以民進黨的歷史來看,縣市長提名大部分是5、6月,若要3月分完成提名算是“意外的早”,去年嘉義縣長提名也是到9月決定,“5月底前完成提名比較符合常態”。
他表示,若3月底前提名,有些現任縣市長還有8個月的任期,可能會有跛腳的問題,反讓局勢更複雜。
蔡英文表示,提名作業時間以5月底完成為原則,因應情勢或當事人同意,可提早提名作業,對此“黨中央會非常小心”,她並表示,過程中雙方不要互相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