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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兩岸關係現狀”的解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22 00:40:04  


和平發展,兩岸共同構建未來。
 
  顯然,作為領導中華民族人口主體部分的大陸領導人,思考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中國的國家利益問題,不應當把像台灣問題這樣並非最重要的問題放到太高的位置上;他們不僅要解決13億人口的生存問題,更要考慮中華民族長遠發展的問題。而正因為考慮民族復興的大局,才把和平發展作為處理兩岸關係的主題。相比之下,台灣的一些政治人物,或許因為身處台灣,往往不能夠或者很少站在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高度去思考中國問題和台灣問題,更有的人只站在政治人物自身利益的角度考慮問題,有一種所謂“寧為雞頭,不為牛後”的封建割據意識。

  有論者在大陸慶祝60周年國慶的時候回顧往事,從1949年“劃江而治”的議題聯想到今天兩岸“劃海而治”。如果可以這樣比的話,那麼應當說今天人民解放軍跨過台灣海峽比當年跨過長江容易多了,而今天可能達成的和平協議跟當時共產黨提供給國民黨的“和平協議”相比卻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哪有甚麼“投降”可言呢?其實,這種“投降論”也是一種封建價值觀。以現代政治觀念而言,政治是妥協的藝術,所謂“投降”只是妥協而已。如果按照“投降論”的邏輯,“一國兩制”豈不也是“投降”?而問題在於,即使是“投降”,那也是向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投降”,沒有甚麼可羞恥的。何況所謂“投降”僅僅是調整一下利益視角、利益觀念,調整利益關係,實際上是“共創雙贏”,根本談不到投降。事實上,這樣的腐朽觀念應當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加以淘汰,應當學習繼承的是中國傳統觀念中富於智慧的部分。比如說,傳說鄭板橋回復家人關於與鄰居爭地的來信寫了這樣一首詩:“千里捎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如果人們能夠學習鄭板橋的智慧,換個角度來權衡自己的利益,就可以忽略“秦始皇”的問題。在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立場上追求“大”利益,就可以得到大利益,同時也可以實現更多的“小”利益。胡錦濤說:“回顧近代民族之艱難奮鬥歷程,展望未來民族之光明發展前景,我們應該登高望遠、審時度勢,本著對歷史、對人民負責的態度,站在全民族發展的高度,以更遠大的目光、更豐富的智慧、更堅毅的勇氣、更務實的思路,認真思考和務實解決兩岸關係發展的重大問題。”(2008年12月31日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應當說,這一呼籲既是自勉,也是對台灣政治人物的一種鞭策。中華兒女都應當抓住和平發展機遇,努力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貢獻。

  “現狀”向何處去可以由兩岸共同決定

  對於兩岸關係的現狀,台灣方面一些人士可能忽略了這樣一個問題:按照民主原則,人口數量佔大多數的大陸人民應當在兩岸關係問題上起主導作用,而不能說2300萬台灣人民有權單獨決定台灣前途命運。比如說,如果大陸人民不希望台灣獨立,台灣方面就應當“少數服從多數”。從大陸的利益和意識形態來看,大陸方面不可能允許台灣獨立。就意識形態來說,正如鄧小平說到香港問題時講“絕不當李鴻章”那樣,不管誰執政,都不可能接受丟失領土的國恥。就利益角度來說,起碼有一點,允許台灣獨立就等於是需要出海通道的中國大陸自己把門封住了,這是不可想像的。顯然,如果讓全體中國人表達意見,“獨立”不可能被允許成為台灣方面的選項;台灣同胞只要站在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角度看問題,也不會同意台灣獨立的。

  因此,所謂“台灣前途由台灣2300萬人民決定”的提法,如果說它也包含了合理成分的話,那麼,它並不是無條件的。

  作為既往事實的一個側面來說,台灣的事情也可以說是由2300萬台灣人民自己決定的:台灣地區領導人是台灣人民自主選舉的,台灣領導人的任何重大決策也是他們自己作出的,並沒有受到別人的左右。但是,必須指出的是,這並不是事實的全部。儘管台灣內部事務未受到直接干預,但祖國大陸並不是一個無動於衷的旁觀者。可以說,2300萬台灣人民之所以能夠作出這樣那樣的“決定”,是因為這些“決定”沒有超出13億大陸人民認可的範圍。看上去是“台灣人民”在作決定,但事實上13億大陸人民也“參與”了決定,而且事實上這一“參與”具有決定性意義。如果看不到這一事實,那是目光短淺;如果否認這一事實,那就可能是誤解或錯覺;如果回避這一事實,則就是自欺欺人。可以說,這也是“一中各表”基礎上兩岸關係現狀的一個重要方面:至少就現實而言,只要不超出一個中國的範圍,台灣前途可以也應當由2300萬台灣人民自己決定。

  同時,“台灣前途由台灣2300萬人民決定”也可以在這樣的意義上去理解:台灣的將來不管怎麼樣,很大程度上就是台灣人民自己選擇的結果,如果結果不好,只能說“腳上的泡是自己走出來的”。比如說,一部分人想要走“台獨”的道路,假如大多數台灣人接受了這樣的選擇,其前途可能就是戰爭,那麼,這樣的結果當然也可以說是“由2300萬台灣人民決定”的。當然,這個假設是不存在的,大多數台灣人民並不想要戰爭,所以,兩岸關係走上了和平發展的道路。從這個意義上說,說台灣前途由2300萬台灣人民自己決定,只是說別人代替不了台灣人民自己的選擇;在兩岸關係特別是台灣問題上,13億大陸同胞按照民主原則和實力原則應當發揮主導作用,但2300萬台灣同胞則必須發揮好主體作用。

  當然,有些人說“台灣前途由台灣2300萬人民決定”這句話,意思是台灣前途除了2300萬台灣人民,別人也不能參與決定,這顯然只是一部分人對兩岸關係現狀認識不清所致。陳水扁曾經說:把“國號改為台灣共和國,我做不到,我就是做不到。”為甚麼做不到?不是陳水扁“不努力”,他執政8年,已經使出了全身解數,也得到了某些國際勢力若明若暗的支持,有可能的話他早就做到了。事實上,在“一個中國”之內,陳水扁作為“台獨”勢力的代表者,他不僅主導不了大多數台灣人民的決定,更不可能撼動13億大陸人民的立場。

  “一國兩制”是維持現狀的條件和保障

  由於現代化建設對於中國國家利益的極端重要性,鄧小平提出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這一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也就是說,大陸方面選擇和平統一,並不是擔心武力解決不了問題,也不是怕甚麼人,而是不希望因此影響現代化建設的大局。“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確實也體現了大陸方面對台灣民眾的善意,但不能由此認為大陸方面已經沒有了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決心和勇氣,更不是不具備武力解決問題的能力,而是不願意作出選擇。假如出現不得已的情況,比如說出現了《反分裂國家法》所宣示的情況,大陸方面將會採取斷然行動。問題在於,“一國兩制”不僅僅消除了戰爭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更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實現開闢了新的道路。因而,“一國兩制”理所當然地成了維持兩岸關係現狀政策的理論和政策基礎。

  第一,“一國兩制”排除了戰爭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一國兩制”理論是對中國傳統政治思維的一次革命。中國古代有一個“漢賊不兩立”的傳統觀念,認為一個人或者一個家族一旦被認為賦予了“天命”,那麼這種“天命”就是獨一無二的,確立和維護“天命”的唯一辦法是你死我活的戰爭。而實際上,所謂的“天命”只是傳統小農社會中某個小圈子、某個族群的私利而已,基本上與大多數民眾無關。在中國現代史上,蔣介石是這種傳統政治思維的代表者。1946-47年,儘管出現了國共合作建國的歷史性機遇,當時毛澤東已經考慮準備把中共中央機關從延安搬到淮陰去(他跟張治中說,南京太熱,淮陰會涼快一些),但蔣介石以為有能力消滅共產黨,他撕毀了停戰協議,發動了內戰。1949年,當內戰基本定局的時候,蔣介石又拒絕了共產黨的“和平協議”,實際上也是再次拒絕了合作建國的機會。鄧小平超越了這種傳統政治思維。“一國兩制”理論的光輝之處是,它樹立了國家和人民實質性的整體利益的絕對性,同時排除了某一“制”的正統地位的獨佔性、排他性,從而消解了戰爭的必要性。“一國兩制”作為鄧小平中國現代化戰略的重要環節,它不僅是解決台港澳問題的策略思想,對於中國政治發展也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

  雖然“一國兩制”的提法被台灣一些政客作了很多負面宣傳,似乎成了過時的理論,但兩岸確立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維持現狀的共識,事實上就是認同“一國兩制”。也可以說,維持兩岸關係現狀,等於承認現狀就是“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一種表現形式:維持現狀就是一個中國之下兩“制”之間和平相處。雖然它只是一個過渡性的形式,但或許甚麼形式都會帶有過渡性。如果能夠在維持現狀的意義上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則是“一國兩制、和平統一”形成了新的積極形式。相信隨著兩岸關係進一步向前發展,兩岸同胞一定會為“一國兩制、和平統一”創造出更好、更積極的形式。

  第二,“一國兩制”為台灣同胞回歸中華民族大家庭提供了可能性。如果說“一國兩制”是中國傳統政治思維的一個革命性變革的話,那麼它的積極意義不僅在於它排除戰爭的必要性,更在於它實際上承認了另一“制”的正當性、甚至必要性,體現了“一國兩制”理論的民主屬性。或許鄧小平開始提出“一國兩制”的時候,更多考慮的是允許“兩種制度”並存、使之不再成為中華民族的一種困擾;雖然可以相互促進,但兩種制度應當互不干擾,你搞你的資本主義、我搞我的社會主義。但隨著“一國兩制”在香港和澳門的實踐,人們認識到,兩種不同的政治制度更應當互補、互利,形成良性互動。既然在內地還要建立特區、以不同制度來促進發展,為甚麼不能積極地利用歷史留下來的現成的不同制度呢?香港、澳門,尤其是台灣,不是傳統政治思維下必須用戰爭解決的累贅、包袱,而是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有利條件,是積極因素;充分利用這些條件,就是中國特色現代化道路、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路徑。因此,對於堅持“一國兩制”政治思維的大陸領導人來說,實行維持現狀的對台政策,就是要等待台灣民眾不斷認識到“一國兩制”對於中華民族整體利益、對於台灣同胞局部利益的重要意義,在逐步發展兩岸關係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和平統一,在努力實現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同時,促進台灣同胞局部利益的實現。

  第三,“一國兩制”為台灣參與中華民族復興大業提供了必要性。“一國兩制”是大陸爭取加快發展的國內外和平環境的需要,而對台灣同胞來說,“一國兩制”則是作為中華民族組成部分參與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事業中的難得機遇,也是促進台灣同胞為中華民族發展作貢獻的巨大推動力。當年蔣介石一心一意要“反攻大陸”,但是直到死的時候也不能回到自己的家鄉看一看。而在今天,在維持現狀的條件下,不僅台灣的發展得到了祖國大陸的巨大幫助,每年貿易順差幾百億美元;更重要的是,台灣民眾直接來到大陸參與現代化建設,經濟文化上交流合作越來越多,政治上也在逐步產生影響。對於台灣民眾來說,祖國大陸是淘金寶地,誰早登陸誰先發財。對於那些有眼光、有能力的台灣政治人物來說,則可以像2005年連戰所做的那樣,抓住當前這個難得的歷史性機遇,積極作為,主動出擊,做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積極力量,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創造出更好的形式作出更多努力。而只要能夠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貢獻,他們就一定會得到人民和歷史的更多回報。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0年2月號,總第1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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