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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不用返鄉 也能投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07 11:21:32  


“通訊投票”是世界各國最普遍採用的方式,但在台灣卻被在野黨質疑可能流弊較多,短期內恐難實施。
  中評社台北2月7日電/台灣去年三合一選舉,民進黨推出“返鄉投票、幸福看得見”訴求,呼籲在異地打拚的選民返鄉,投給民進黨候選人一票。如今,台“內政部”推動“不在籍投票”,讓遊子不用返鄉也能投票,民進黨卻聲稱將造成政治對立,甚至“血流成河”。

  聯合報社論指出,“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是耳熟能詳的“憲法”基本人權。“憲法”增修條文更規定,“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從保障人權、降低社會成本各方面看,不在籍投票都勢在必行;若不推動,甚至有“違憲”之虞。

  不在籍投票分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等五類。“通訊投票”是世界各國最普遍採用的方式,但在台灣卻被在野黨質疑可能流弊較多,短期內恐難實施。“內政部”已表明,目前暫不考慮納入通訊投票,而將優先推動“移轉投票”。簡單說,就是在投票日“不方便”或“不可能”到戶籍地投票的選民,可在選前向選務機關申請移轉投票處所,就近行使投票權。

  適用移轉投票的人很多,例如駐守陣地的軍人、執行勤務的警察、被羈押在監所的受刑人、或負笈他鄉的學生、在外地工作的勞動者等,就不必擠車潮兩地奔波。據“主計處”調查,島內至少有一成五民眾戶籍地與居住所不一致,若加上未詳實登記的,比率就更高;這麼龐大的人口,當然攸關選舉結果至鉅。

  事實上,根據現行選罷法規定,“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已可以在工作的投票所投票,算是小規模“不在籍投票”的先例,實施以來也未見任何爭議。既然選務人員可以移轉投票,要說軍、警、學生或其他人員不能適用,恐怕說不過去。

  外界對不在籍投票的憂慮,主要在適用對象及範圍、是否妨礙秘密投票、有否違反自由意志、是否有利特定政黨等。綠營反對最力的,主要在軍、警及監所收容人是不在籍投票的大宗,而國民黨向被質疑有“作票”前科,若還擴及大陸及海外“國民”,變數更大。但依“內政部”的規劃,不在籍投票初期僅限境內實施,海外台商或華僑並不適用,範圍已大幅限縮;而移轉投票需由選民事先申請,並由“本人”前往投票,依台灣辦理選務經驗的嫻熟度及公正性,技術問題並不難克服。

  民進黨擔心的流弊固然不能不防,但對公民參政權的保障,政府也有義務推動。依照現制,每次選舉都有數百萬選民必須舟車勞頓、南北奔波,衍生的“距離成本”難以估算,許多人甚至可能因而放棄投票權。反之,若可以異地投票,其關懷家鄉的參政權即可實現,也不致因遷移而貶值。

  至於民進黨擔心的“投票意志控制”的問題,在沒有不在籍投票制的情況下,若刻意操控,或只能讓“親藍”軍警休假投票;有了不在籍投票,則“親綠”軍警也有投票機會,更能降低投票偏差。更何況,移轉投票的主力族群還包括學生或離鄉工作的青壯年,這類選民正是民進黨號召“返鄉投票”的主力,不是嗎?

  實施不在籍投票,可落實“憲法”基本權利的保障。八年前民進黨執政時,“行政院長”游錫堃在回答國民黨“立委”黃德福質詢時就說,很多民主先進“國家”都有不在籍投票的制度,“不但可以強化政府的正當性,還可以降低社會成本”,只要技術沒問題,“行政院”願朝不在籍投票規劃。此話言猶在耳,但民進黨執政八年,一直未見其嘗試解決不在籍投票的技術難題,如今,反而誇大渲染,甚至以預言流血的方式製造恐慌,豈不自我矛盾?

  當綠營支持者被“返鄉投票、幸福看得見”的口號感動,在迢迢返鄉路上,民進黨何不想想:它可以推動的幸福工程,是提供遊子“不用返鄉,也能投票”的貼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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