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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進一步” 人民幣放貸將成港日常業務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2-12 10:48:51  


(大公報)
  中評社香港2月12日電/“送牛迎虎”在即,本港朝人民幣離岸中心跨出了實質性一大步。金融管理局昨日宣布,銀行界期待已久的人民幣放貸業務,只要不涉及資金回流內地,將可成為日常業務的一部分;同時,本港人民幣發債體,將進一步放寬至內地、本港及海外任何企業;以及跨境貿易結算由實物貿易,拓展至服務貿易。“三招齊發”的推動,為本港作為人民幣離境中心奠下重要基石,亦將加快人民幣在境外市場的流轉速度。

  香港大公報報道,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自去年7月開展後,客戶對人民幣金融服務需求逐漸增加,而業界對相關《管理辦法》及《清算協議》理解亦持續深化。金管局參考業界的意見後,對本港人民幣業務監管原則及操作安排作進一步詮釋。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向金融機構發出的通函指出,人民幣流進本港後,只要不涉及資金回流內地,本港銀行可以從市場角度考慮,仿效其他貨幣一致的方法,優化現行的人民幣業務。

  貸款不回流 內地不監管

  事實上,本港自04年開展人民幣業務後,除了人民幣債券或有限度的貿易融資外,資金在體系內一直苦無出路。然而,在金管局對政策最新的詮釋中明確指出,金融機構在妥善管理人民幣流動性的風險下,容許向企業客戶提供人民幣融資或貸款,而現階段並不適用於個人貸款上。

  有關貸款與一般申請大致相同,由銀行本身自行審批即可放貸,只要貸款資金不會流回內地,則毋須內地經過監管當局批准,更重要是資金用途將不會受到限制。 金管局副總裁彭醒棠補充,企業客戶可透過現有的跨境貿易支付帳戶進行,而其他企業亦可申請專項帳戶申請。此外,本港銀行亦可按現行的常規,向企業客戶提供人民幣支票及信用卡服務。

  另一方面,跨境貿易結算的涵蓋範圍亦大大提升,由原來只適用於實物貿易,優化至服務層面的支付,例如會計、法律、醫療及培訓等無形貿易。

  實物貿易擴至服務面

  陳德霖昨在簡報會上稱,人民幣資金進出內地的跨境流動,需符合內地法規的要求,並由內地監管當局及銀行負責審核,本港銀行毋須參與審查。他解釋,此舉有助簡化程序,增加操作的靈活性。

  跨境貿易結算至今已推行半年時間,陳德霖承認初期交易量及金額偏低,主要由於機制及平台配套尚未齊全,但隨著內地企業名單、試點及出口退稅等逐步理順,以至當局於去年第四季到東盟舉行多次路演,提供新服務安排的認知程度,貿易的總額亦穩定上升,去年11月底為3.7億元人民幣(下同),到12月份已升至13.6億元,預計今年1月份表現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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