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2日電/海南省範圍內對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小金庫”治理目前取得階段性成果。海南日報記者從省財政廳今天召開的情況通氣會上獲悉,到去年底,全省共查出“小金庫”402個,涉及資金10154萬元。目前,治理工作已進入整改落實和收尾階段。
舉報有效推動檢查工作
“小金庫”治理過程中,通過全省5000餘家單位的自查自糾發現“小金庫”4366萬元,通過有關部門的重點檢查發現“小金庫”5788萬元。
暢通舉報渠道,嚴查違紀違法案件有效地推動了檢查工作開展。截至去年底,全省接到舉報111件,其中實名舉報27件,已辦結77件,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違規設立“小金庫”案件16件,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小金庫”呈四大特點
海南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財政廳副廳長麥正華表示,我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問題呈現四大特點。
從分布情況看,“小金庫”違法違規問題主要集中在重點部門,有執收執法權和收費項目的單位多於一般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多於黨政機關,二級預算單位多於一級預算單位,教育、農業、交通等幾個重點部門違規設立“小金庫”現象突出;從資金來源看,資產出租處置收入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形成“小金庫”的兩大資金來源;從存在形態看,銀行存款和固定資產是“小金庫”最主要的存在形態;從使用用途看,彌補經費,購建資產支出和發放獎金補貼等支出占比較大。
治理重點繼續延伸
目前,海南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進入整改落實階段。截至1月中旬,省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對20家省直單位下發財政檢查決定。下一階段將進一步抓好整改落實的督促指導、檢查驗收,進一步研究構建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麥正華同時透露,海南省去年以來的“小金庫”治理主要針對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今年海南將繼續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並將治理工作的重點延伸到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