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環境保護措施未完全落實到位。
1.穿越環境保護區時違規施工。西二線西段經過的新疆等4省區生態敏感區、水源保護區等較多,但部分施工單位違規施工,對部分地區生態環境產生影響。如違規直接穿越甘肅省嘉峪關市2個水源一級保護區施工,里程達4公里;在穿越甘肅安西極旱荒漠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新疆塞裡木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哈密東天山生態功能保護區時,未按規定採取人工開挖方式,而是採用機械開挖,且施工作業寬度由規定的20米增加到26米至30米,導致保護區植被損毀面積增加110多萬平方米。
2.西二線水土保持工作滯後於主體工程建設。截至2009年3月底,西二線西段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圖設計尚未完成,施工單位尚未確定,大部分水土保持項目未施工,森林植被恢復措施未實施,僅督促施工單位做了部分臨時防護措施和地貌恢復工作。由於保護措施不到位,該工程甘肅段有380萬平方米施工涉及的地表暴露在大風中,施工產生的107萬立方米棄渣置於作業帶兩側及臨時堆場;有關地方政府已收取的4591.63萬元森林植被恢復費閑置。
(五)部分文物保護措施不到位。
審計發現,該工程甘肅段19處文物中,有12處受到一定影響。
對審計發現的上述問題,中石油黨組高度重視,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召開了3次專題會議進行研究整改工作,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明確問題、明確責任、明確時限、明確人員、切實抓好落實”。同時,從完善制度、規範運作入手,在今後的工程項目建設中更好地加強管理,提高建設能力和管理水平。
關於未經核准增加建設兩條支幹線問題,根據審計建議,中石油正向發展改革委上報。
關於部分工程管理不夠嚴格問題,中石油已將西二線作為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重點項目,加大了管道建設招投標的監管力度,進一步研究完善施工總承包管理,對分包商的施工能力、業績、資質等嚴格審查。
關於部分項目投資和財務核算不夠規範問題,中石油加強了初步設計的編制和審查,嚴格履行審批程序,規範財務核算,加大投資控制力度。同時,對多列投資2.14億元、多計工程價款0.61億元、應在其他方面列支的費用12.74億元,中石油正在研究整改和處理措施。
關於環境保護措施未完全落實到位問題,按照環境保護部的要求,中石油在內部通報批評了違規建設問題,正在重新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書,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水源保護地調整工作,對損毀的植被盡力採取措施予以恢復,並完善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工作方案,加快水土保持項目施工進度等。
關於部分文物保護措施不到位問題,中石油正積極配合地方文物部門,對受到影響的進行清理恢復,並採取更加嚴格的措施在西二線其餘工程建設中加強文物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