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6日電/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15日對5名企圖實施恐怖襲擊的本國公民分別判處23年至28年監禁。
判決
新華社報道,根據檢察官訴狀,5人2004年7月至2005年11月策劃在國內實施恐怖襲擊,原因是他們不滿澳大利亞參加美國領導的反恐戰爭。檢方沒有說明他們的襲擊目標。
5人年齡從25歲至44歲不等,分別為黎巴嫩、利比亞、孟加拉國移民後裔。
這些被告2005年至2006年被捕。審理持續10個月,他們去年10月被判有罪。法庭要求媒體不公開他們的姓名。
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尼.韋利15日判處他們23年至28年監禁,刑期從被捕之日算起,至少服刑17年才有人可能獲假釋。
法院不能認定5人以製造人身傷亡為目的,但指出他們的計劃將“嚴重破壞公共財產”,可能導致傷亡。
澳大利亞是最早承諾出兵支持美國對阿富汗和伊拉克作戰的國家之一。澳大利亞本土未遭受恐怖襲擊,但88名澳大利亞人在2002年印度尼西亞巴厘島恐怖爆炸襲擊中喪生。2004年9月9日,澳大利亞駐印尼使館門前發生自殺式炸彈襲擊事件。
證據
案件審理過程中,檢方提供證物超過3000件。陪審團聽取大約300名證人的證詞,觀看了長度達30天的監視錄像資料,聽取18小時電話監聽錄音。
警方先前說,他們在5名被告的住所中共發現2.8萬發彈藥。他們還搜出武器、可用於製造炸彈的化學品和炸彈製造指南、稱頌“基地”組織領導人烏薩馬.本.拉丹的材料、“9.11”恐怖襲擊的圖片和錄像。
這些人還收藏極端武裝人員將人質斬首的錄像。陪審團沒有觀看這些錄像。韋利說,這些鏡頭“特別殘忍和血腥”,所以無法向陪審團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