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7日電/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堅決執行中央關於報告個人經濟和財產的報告制度。記者昨天從全國人大代表、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處了解到,官員財產申報具體制度已經從論證進入了實際制定階段,今年有希望能夠出台。
北京青年報報道,去年全國人代會上,何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中紀委正在論證制定官員財產公示的有關條例或者規定;新疆阿勒泰的試點經驗,將是重要的參考。 昨天上午,在雲南團小組審議後,記者向何勇詢問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工作進展情況,何勇表示,“目前正在制定,制定好了之後就會執行。”記者隨後問該制度是否有希望在今年出台,得到了何勇肯定的答覆。
何勇還向記者透露,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制定出來之後,會規定公務員向組織申報財產,但是暫時不會將官員財產向社會公布。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擺在重要位置,這直接關係政權的鞏固。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堅決執行中央關於報告個人經濟和財產,包括收入、住房、投資,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等重大事項的規定,並自覺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
事實上,從去年1月以來,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縣、湖南瀏陽、上海浦東、湖南湘鄉、重慶、寧夏銀川等8個地區先後提出實行官員財產申報。其中多地紀委工作人員在推進過程中均提出希望“得到中央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