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恩稱,不排除是林燕華自己失足落水,”有可能,是她自己跌落水中。”但是,他強調,這仍然無法解釋為何她要從多市來霍普港,而這正是構成此案”可疑”所在。他說,”通常而言,如果一個人要離開其住所去另一個地方,總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為什麼要去,但這宗案件我們完全找不到林和霍普港之間的聯繫。”
是否她去見網友?鄧恩說:”至少警方沒有證據支持該觀點。”他進一步表示,林燕華在案發前移民加國才一年多,當時她獨自居住在多倫多市中區華埠附近。警方已經和她在多市的男友及中國的父母聯繫過,但是他們對林燕華當日的行蹤都沒有任何線索。
他稱此案目前仍被列為“可疑“,但他也承認,除非公眾提供新的線索,此案恐不易有新進展。另外,時間愈久,人們的記憶愈模糊,破案的難度更大,他因此呼籲市民如有相關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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