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2日電/面對記者“你認為毒奶粉再抬頭責任該怎麼追”的提問時,全國政協委員、國家質檢總局原紀檢組長郭汝斌表示:追究責任我感覺到不了部委,不能簡單講追究責任。嚴格來講,我們國家的問責制度還沒有確定起來。出了什麼樣的問題,追到哪一層級的幹部,沒有確定。毒奶粉再現,看具體情況,個人感覺追責的話只到生產企業。(3月11日《新京報》)
新京報刊登署名舒聖祥的文章說,毋庸諱言,毒奶粉事件之後,尤其是有毒奶源去年重出江湖之後,負有重要責任的質檢部門受到社會的質疑最多。當然,不會有人說這是“監管部門的故意”,各個環節的監管部門也確實“涉及一大堆”,事實上也從來沒人說過“所有的問題都是質檢部門的”;但不可否認的是,其中質檢部門確實負有主要的不可推卸的監管不力職責。
既然如此,質檢官員就應該為民眾利益受到不可彌補的巨大損害而感到不安和歉意,而不能沒有一丁點的“醜聞意識”,反倒在推卸部門責任方面對民眾的質疑憤憤不平。
文章說,問責制度在我們國家還沒有完善,但這不應該是“追責只到生產企業”的理由和借口。倘若如此,責任全是不良企業的,豈不是說食品安全也只能完全依靠企業自覺,那麼監管部門的存在價值又該如何體現呢?所謂“有權必有責”,監管部門不能一方面“爭權”,另一方面又“推責”,而應該以對民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全力承擔起自己理應承擔的責任。
值得一說的是,“追責只到生產企業”雖然聽上去不可思議,但在相當程度上卻是一個普遍而又無奈的現實,即便是在“驚天動地”的毒奶粉事件後亦是如此。盡快建立起完備而可操作的問責制度,才是解決諸如食品安全等民生問題的“基礎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