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委托投資組合實現盈利,根據雙方最初的談判合同,對衝基金可以獲得提成,行業的標準一般為20%,剩餘利潤歸外管局。但知情人士表示,對於外管局這樣的大資金客戶,對衝基金的提成往往會低於行業標準水平。
“以這種方式投資,他們之間的關係其實只是一紙合同。”該人士說。
史劍道編纂了一個有關中國對外投資的數據庫,收集2005-2009年所有公開渠道可以得到證實的交易。該數據庫顯示外管局除投資美國債券外,在全球共做了四項投資,全部都是在金融危機的高峰時期2008年投的:
2008年1月1.8億美元投資澳大利亞澳新銀行、澳洲銀行和澳洲聯邦銀行,獲得1%股份;4月,20億美元投資英國BP,獲得該公司1%股份;4月,28億美元投資法國道達爾公司,取得1.6%股份;6月,25億美元投資美國TPG公司,獲得20%股份。
史劍道說,外管局在債券之外的投資之前就有一些討論,但今年以來並未聽聞外管局有任何超過1億美元的投資。公開渠道能夠證實的,外管局在投資基金領域的投資就只有TPG。
他表示,由於外國資金進入美國必須以某種方式披露來源,外國金融機構在美國運營必須披露支出。但美國的基金可能在開曼群島或者類似的地方有附屬機構,他們可以接受外管局在北京、倫敦和香港的資金,然後通過開曼的附屬機構將這些資金引進美國。再或者通過第三方來運作。
上述幾種情況,都不會有外管局參與的信息披露。紐約對衝基金經理們表示,許多對衝基金並不在美國注册,多在開曼群島,或者英屬維爾京群島。不披露客戶身份是行業常識。
即使這些基金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册的,與客戶也都有機密協議,對衝基金沒義務也沒必要披露客戶的名字,不管客戶資金是來自日本、中國還是來自伊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