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6日電/國民黨“立委”邱毅去年指前“行政院長”謝長廷“透過游家小舅子將上億元匯往海外”、“一定是髒錢”,遭控妨害名譽。法院審理,認為邱毅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聯合晚報報道,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台北地方法院去年2月24日開庭審理陳水扁涉洗錢及“國務費案”時,陳水扁於庭中陳述,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曾爆料謝長廷透過親人匯款新台幣10億元至新加坡。
媒體於開庭隔日至“立法院”詢問國民黨“立委”邱毅意見,邱毅以“謝長廷透過游家小舅子將上億元匯往海外”、“一定是髒錢”等言論回應,遭謝長廷控告妨害名譽。
北院審理,承審法官認為,邱毅談話是基於陳水扁庭訊發言,且邱毅雖向記者指稱,謝長廷透過親人匯出海外的款項“一定是髒錢”,但審酌社會輿論對貪污、洗錢的評價,認為邱毅發表的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未構成誹謗,因而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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