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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宗教局要求治理宗教界財務“亂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18 16:17:22  


  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中國國家宗教局日前發佈專門文件,要求強化財務監管,以解決中國部分宗教活動場所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新華網報道,這一于本月初生效的《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宗教活動場所應當成立財務管理小組,對本場所的財務進行民主管理。並且,其資產只能用於與其宗旨相符的活動以及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中國現有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約13萬處。國家宗教局政法司有關負責人指出,中國宗教活動場所在管理方面仍存在許多問題,但以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較為突出。部分宗教活動場所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嚴重侵害了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損害了宗教界的社會形象。 

  這位負責人將問題歸為三大類:有些宗教活動場所的負責人家長作風盛行,肆意侵吞場所財物,中飽私囊;有些宗教活動場所資金流向混亂,違背了《宗教事務條例》規定的宗教活動場所財產的使用宗旨;有些單位和個人侵佔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財產,引起了宗教界的不滿。 

  這位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政府對宗教活動場所財務活動的監督“缺位”現象較為嚴重。對此,宗教界人士、信教群眾和社會有關方面多年來不斷呼籲,要求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的監督管理。之前,國家宗教局將《辦法》徵求意見稿在網際網路上發佈,向社會徵求意見,從反饋的意見看,宗教界及社會各界對制定該辦法持贊同的態度,認為很必要、及時。 

  《辦法》提供了配備會計人員、仲介機構代理記賬等四種解決途徑,並強調,宗教活動場所“要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其登記管理機關提供財務報告”,且其“主要負責人和財務管理小組負責人離任時,登記管理機關應當組織對其進行財務審計”。 

  這位負責人解釋,四種解決途徑中,不同宗教活動場所可任擇其一。當前,各地將就這些解決途徑先期進行試點,《辦法》的實施工作則于明年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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