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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安系統公選涉3千多職位 兩年前已醞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19 21:08:57  


  中評社北京3月19日電/重慶市公安局近日啟動直屬單位和分局機構改革,對市公安局原內設機構進行整合重組,直屬單位、分局處科職領導幹部集體解任,同時組織開展幹部公開選拔工作,所有符合條件的領導和民警將在同一平台參選。

  羊城晚報報道,這是一次猛烈的系統內大調整:重慶市公安局所屬各處室、各分局、交巡警支隊以及所轄區縣各分局的派出所,從副科到副局級崗位上所有警官,一夜之間全部變成“普通警員”,必須通過競聘才有希望重新獲得這些職位。多達300多名處級、3000多名科級警官被捲入這場“風暴”。而重慶現有的2.3萬名警察,理論上都有機會競爭這些“騰出”的崗位。

  打黑風暴之後,重慶警方這次瞄准了自己———重新洗牌,清理門戶。

聲音

“換血”為改變形象重拾信心

  廣東警官學院副院長任克勤直言,重慶打黑除惡中暴露出以文強為首的警察涉黑情況比較嚴重,重慶警方顯然是希望通過這種“大換血”,改變形象、重拾信心、增強戰鬥力。“這是必須的,值得肯定。”但從全國公安機關來看,這種“大換血”比較少,一般原因是來了新領導、推行創新機制、單位出了窩案等。

  “‘大換血’不值得大驚小怪。”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梅傳強告訴記者,與傳統組織部門提拔、任用幹部不同,這種“大換血”首選尊重個人意願,讓幹部在喜歡的崗位工作,有利於調動幹部的積極性;群眾投票推薦,有利於群眾支持自己推薦的幹部,也增強幹部的群眾觀念。“這種推倒重來式的‘大換血’,能增強選人、任人的透明度,對全體人員積極性的調動影響是巨大的。”

  重慶律師周立太也認為,重慶警方的這個改革是新事物,有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是好事,應該給予支持。他說,從文強等人的腐敗可以看出,由於程序不公開,賣官、隨意提拔幹部成了文強等人斂財的好方式。“以前,我有個朋友當著我們好多朋友面說,他想用50萬買個處級幹部。那是大庭廣眾的場合啊,可見某些人厚顔無恥到了什麼程度!”.尹安學.

“洗牌”是否經得起程序質疑?

  一個城市從副科到正處的所有警官全部“就地免職,重新競聘上崗”的“一刀切”模式,影響面太廣,會給當地民眾帶來影響,難免會有各種質疑,有關方面應該給出一個符合法與理的解釋。

  根據《公務員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明確規定,任何公務員,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如果要免掉一個公務員的職務,必須具備兩個法定條件,即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法定事由主要是指公務員考核不合格、所任職務發生變化或不再擔任公務員等;法定程序是針對每一個公務員的實際情況,依照法定事由的性質以及公務員的管理權限,由有權機關辦理免職手續(編者注:重慶警方解釋改革是因警官任職期限已滿6年)。但是,是否所有的警官任職都正好到了6年任期?如果有的警官恰恰是在新職務幹了一兩年,那麼這是否與《公務員法》的規定相抵觸?

  再說理。自從重慶高調“打黑”尤其是警方挖出文強等若干“保護傘”以來,重慶警務人員尤其是領導幹部的細微變化都會引發社會的強烈關注。誰如果被無緣無故免職,公眾首先想到的就是“涉黑”。顯然,如果沒有將事由說清楚,讓這些警員稀裡糊塗地“下崗”,在情理上對他們是不公平的。

  警察本是公民生命財產的合法守護者,他們的合法權益本身如果都不能得到有效地保護,又如何能希望他們發自內心地忠於職守、忠於法律,全心全意為民眾的生命財產護航?或許,重慶有關方面對警界官員的職務調整的初衷是好的,是想切割原來官員的“屬地化”可能帶來的腐敗隱患,但實質正義不能忽視程序正義,他們被集體免職的事由和程序,應有能夠經得起公眾質疑與檢驗的說法。

  渝北區黃泥塝黃龍路555號,重慶市公安局。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來到這裡,步履匆匆的民警,讓人感受到大樓裡的緊張氣氛。多位民警告訴記者,處級幹部候選人名單已經出來了,“這個關鍵時刻,哪能休息?!”

  選拔完處級幹部,再選拔科級幹部,每批次都通過考試、面試,最終確定每個職位的人選——這項涉及2.3萬名警察、300多個處級職位、3000多個科級職位的改革,競爭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忽如一夜春風來 青年民警最歡喜

  從西南政法大學刑偵學院畢業的李強(化名),6年前畢業後一直在重慶城區某公安分局工作,來自外地、不善言辭的他,一直在刑警支隊打雜。“搞完案子,我就回家了,不會混關係,每次職位調整,我都沒份。”

  正當李強為妻子升為副科而鬱悶時,今年2月,他突然聽說局裡要重新選聘幹部,“開始還半信半疑,後來看到文件,才知道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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