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23日電/扁妻吳淑珍發表聲明願意匯回扁家瑞士鉅款,但不會匯到特偵組指定帳戶,而是交由公正第三者監督管理的信託帳戶。特偵組認為,陳水扁家海外資產是貪污不法所得,一審也判定是貪污贓款,必須匯入檢方指定的公庫帳戶,過程一切依法辦理。
中廣新聞報導,吳淑珍表示願意將陳水扁家海外帳戶合法資產匯回,但絕對不是畏罪繳回貪污所得,她雖然同意匯回款項,但要匯到公正第三者監督管理的信託帳戶,不匯到檢察機關指定帳戶。特偵組認為陳水扁家的海外鉅款是貪污犯罪的不法所得,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時也認定是貪污贓款,因此必須匯入檢方所指定的公庫帳戶內,希望當事人配合辦理。
報導指出,由於吳淑珍認為扁家的海外鉅款不是犯罪所得,認為都是乾淨的政治獻金,不願匯回特偵組指定的帳戶內,但特偵組早已查出,陳水扁家先前匯出的“海角七億”,是瑞士檢方在2008年時認定有洗錢嫌疑,回報給台灣司法單位,目前仍在司法調查還有後來匯出的新台幣5.4億元,也是特偵組發現後,主動通知瑞士檢方查扣,因此這兩筆錢都是犯罪所得。
檢方也以拉法葉弊案中的被告郭力恆為例,瑞士和台灣司法互助模式,疑似涉及不法款項,都要交由司法單位處理,瑞士聯邦檢察署將3400萬美元佣金歸還台灣, 當初郭力恆的鉅額非法佣金也是匯到檢方所指定的帳戶,絕非匯到個人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