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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搞房地產 武漢要填東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26 15:47:16  


 
  如此低廉的拆遷價格,令業界震驚。東湖漁場一幹部介紹,早在5年前,場區有意出售所轄部分土地,當時評估價格是600萬元/畝。“現在5年過去了,土地不僅沒有升值,反而還大大貶值了。”他忿然道。

  記者查閱《武漢市市區土地定級與基準地價評估》標準,漁場應為Ⅳ級,所對應的商業基準地價標準為:3943元/平方米。據此測算,每畝拆遷費應為263萬元,50萬元/畝的拆遷價格,實際每平方米僅為750元,與3943元相差5倍。

  而且,3943元/平方米的基準地價,乃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在2007年頒布制定,如今已過去3年,武漢房價飛漲,但地處國家4A風景區內的土地價值卻反而嚴重縮水。

  對此,東湖管委會相關負責人向時代周報記者坦承:“深圳華僑城屬於武漢市引進的項目,一切都是執行上級部門的決定,管委會除配合外,並無自主權。”

  “當低價拿到這些黃金地塊後,華僑城的操作手法是,將該地向銀行抵押融資,在獲得銀行貸款後,再投入到武漢華僑城項目中,成為運作該項目的主要資金來源。其實,說白了就是武漢市讓深圳華僑城獲得利用土地融資的渠道,以此支持武漢華僑城項目。”一位知情人士一語破的。

  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到,這43億元地價款,深圳華僑城當前也只支付了部分前期資金,更多指望通過這些地塊來“平衡”。

  另據相關人士透露,東湖管委會實際上與武漢華僑城項目另簽有合作協議,涉及互惠開發,具體內容尚未公布。

  東湖被填450畝生態恐惡化

  更令外界瞠目結舌的是,長袖善舞的深圳華僑城,竟將一塊歷來屬於東湖核心一級保護區的450畝水面,以“土地”名義競得,並規劃“填湖”營建星級酒店。日前,相關規劃設計已完成,動工在即。

  在上述“P(2009)113”地塊中,第四塊總面積為1057畝,雖然公告中對其地理位置僅以“東湖風景區沿湖景觀路”籠統帶過,但熟悉該區域的人士皆心知肚明,該地大部分是“東湖漁場”範圍,屬於《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禁止“填湖開發”的水面。

  為給華僑城項目騰地,3個月前,建於1951年的東湖漁場109戶職工住房被強拆,四名女工被毆傷住院,現在只剩下一片廢墟和波瀾不驚的開闊水域。

  “東湖漁場共540.9畝,其中85%是水面,起碼有450畝,”3月20日,67歲的漁場老職工李先德指著眼前一片茫茫湖水對記者說,“怎麼被華僑城一買過去,就變成土地了呢?”

  時代周報記者實地踏訪看到,東湖漁場由大小50多塊水面構成,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約450畝。在此養魚30年的老劉稱:“水面劃分是為養魚需要,草湖從來就是東湖的一部分。”

  為何450畝的東湖水面,會被當作“土地”一並出讓給華僑城集團?

  知情人士披露,如此操作是為回避“填東湖搞開發”的硬傷。外界風傳,該水面將被填埋後建造星級酒店。事實果真如此嗎?

  3月22日,記者來到位於東湖環保局5樓的“深圳華僑城駐武漢辦事處”,武漢華僑城實業公司新聞發言人黃小林向時代周報記者承認,東湖漁場將被整體開發為“都市休閑娛樂區”,規劃建造兩個酒店,即“度假酒店”和“精品酒店”,均在四星級以上。他毫不諱言:“除酒店外,還要興建商業和購物休閑配套服務設施。”此外,還將在數百畝的漁光村水域中,建一座大型“水上公園”。

  黃向記者證實“已聘請SWA、HZS和斯坦伯格三家公司做完酒店的規劃設計”,但對酒店的設計高度和樓層,黃表示暫時不便透露。

  對記者“填湖開發”的詢問,該公司另一人士反詰道:“公司是出錢通過土地交易中心拿到該地的開發權,不填水面怎麼搞開發?”

  東湖漁場的消失,將直接威脅到東湖水質生態安全。3月23日,中科院院士劉建康在得知東湖漁場將被整體填埋進行商業開發後,深感震驚:“東湖主要靠漁場投放鰱鱅魚吃掉水華,改善水質,養殖魚苗的水面不能填。”

  據漁場負責人介紹,上世紀80年代,東湖每到夏季便出現大面積藍藻水華,致水體發綠、發臭。時任中科院武漢水生所所長的劉建康建議東湖漁場養殖鰱、鱅魚苗,每年向東湖大量投放,魚苗在生長過程中吃掉大部分藍藻,有效控制水華淨化湖水,此為“生物操縱”法。

  奇跡就此出現,1985年後東湖水華現象消失,至今沒有重現。提出這一方案的中科院謝平博士,榮獲國際湖泊生態學大獎。

  記者了解到,鰱、鱅魚苗的專業養殖和投放,幾十年來均由東湖漁場在450畝水面中完成,年產魚苗3億尾,每年投放50萬斤到東湖所屬各大湖泊中。這也正是東湖漁場被設置為正處級單位,一直享受財政撥款的主要原因。

  現在,東湖漁場面臨消失。劉建康不無擔憂:“東湖已轉好的水質生態環境,將重新面臨水華和藍藻的威脅。”

  受阻建設部未批“東湖規劃”

  武漢華僑城項目開工時間一推再推,令集團高管心急如焚。

  3月22日,黃小林向時代周報記者婉轉解釋:“由於我們對項目規劃要求非常高,必須盡善盡美後再動工。”但他同時承認時間緊迫:“市政府要求在2011年辛亥革命100周年時開業。”

  知情者向時代周報記者透露,該項目當前不能開工的一個重要原因,乃東湖管委會向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呈送的《修編〈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請示》尚未獲批。

  近年隨著東湖的地理位置優勢、商業價值日益顯現,東湖管委會認為現在的《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已不能適應東湖發展,動議重新修編。

  2007年,修編工作啟動。2009年9月,由省建設廳上報建設部。知情者透露,正是該“修編規劃”的“功能分區”部分,將現屬武漢華僑城項目開發的東湖漁場等地段,定為可進行商業、旅遊項目開發的區域。這也是該項目得以實施的最根本依據。

  但東湖“修編規劃”至今未獲建設部批復。儘管武漢華僑城項目當前已成騎虎之勢,也不敢貿然在國家4A級風景區中大興土木。

  知情者指出:“該項目的核心價值就是利用東湖資源,它唯一的‘尚方寶劍’就是‘修編規劃’盡快獲批。”

  時代周報記者於是致電國家建設部,獲悉該修編方案還需建設部會同環保總局、國土資源部組織專家團論證。法規司相關人士表示:“涉及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修編非常嚴格,最終還要通過國務院。”

  事實上,當前深圳華僑城集團在東湖的項目運作,已嚴重違反國家和湖北省保護東湖的法規,可謂“先斬後奏”。

  諳熟東湖保護的人士指出,建設部1995年(建城字第557號文)《關於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批復》第四條規定:“嚴格禁止在風景名勝區內亂砍濫伐林木、污染湖水、開山采石以及亂建房屋等違法活動。”

  此外,2008年1月1日湖北省人大頒布施行的《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第十九條規定:“風景區內禁止建設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景觀的企業和設施。風景區核心景區內禁止建設旅館、招待所、培訓中心、休(療)養院以及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其他建築物。”

  “更不用說填埋數百畝水面,開發星級酒店項目了”,該人士說,武漢華僑城當前正在東湖核心區域“東湖漁場”內,規劃和操作的星級酒店、商業服務等經營性項目,均屬嚴重違規。

  3月22日,東湖管委會宣傳部部長何連遠向時代周報記者嚴肅表示:“在新的‘修編規劃’未獲批前,應該繼續執行原規劃。”

  談及東湖“修編規劃”,一位常在東湖晨練的省委官員極為感觸地說,當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俞正聲主政湖北時,為加大東湖保護力度,於2006年將東湖管理局升格為東湖管委會,副市級別。俞正聲在湖北7年,堅決反對利用東湖搞開發,很多地產商被拒之門外。

  該人士遙指武漢大學位於東湖邊的一棟白色高層教學樓,因該樓破壞了東湖天際線,俞每次都會感慨:“這種建築敗筆再不能出現在東湖邊了。”“如果俞書記當年就支持東湖搞開發,東湖‘修編規劃’應沒這麼難,他來湖北之前就是建設部部長。”(來源:時代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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