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6日電/中金所26日發布《關於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公布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自2010年4月16日起上市交易。通知中還規定了初次上市交易的合約月份和掛牌基準價等事宜。
在中金所發布的此項通知中,滬深300股指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0年5月、6月、9月和12月合約,掛盤基準價將由中金所在上市前一工作日公布。
以下為中金所通知原文:
關於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金所辦字【2010】36號
各會員單位:
中國證監會(證監函[2010]74號)已批准同意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為確保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上市後的平穩運行,現將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上市交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時間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自2010年4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約
滬深300股指期貨首批上市合約為2010年5月、6月、9月和12月合約。
三、掛盤基準價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掛盤基準價由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在合約上市交易前一工作日公布。
四、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5月、6月合約暫定為合約價值的15%,9月、12月合約暫定為合約價值的18%。
上市當日漲跌停板幅度,5月、6月合約為掛盤基準價的±10%,9月、12月合約為掛盤基準價的±20%。
五、手續費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暫定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交割手續費標準為交割金額的萬分之一。
六、持倉公布
每個交易日結束後,交易所發布單邊持倉達到1萬手以上和當月(5月)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持倉量。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上市交易其他事項另行公布。
各會員單位要認真做好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上市交易的各項準備工作,嚴控市場風險,確保滬深300股指期貨平穩推出和安全運行。
特此通知。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