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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人士:房價因素將被部分編入CPI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30 09:02:15  


  中評社北京3月30日電/“新的調查方案正在研究,將為明年的居民消費價格(CPI)中不同類別的支出權重調整提供依據。”國家統計局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預計2011年居住類權重比今年有所增加,比如,居住類下的自有住房中的房屋貸款利率,將被貸款利率和住房價格的加權數代替。“這相當於房價因素部分編入CPI。”

  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今年下半年,全國數萬名入戶統計調查的人員,將接受一個新的任務——對目前居民收支,特別是消費支出進行全方位調查。

  今年中央本級預算安排中,統計信息事務預算數為28.06億元,比2009年執行數增加0.94億元,增長3.5%。“主要是統計抽樣調查等支出增加。”上述統計局人士說。

  目前的CPI統計包括8大因素——食品、煙酒及用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居住。

  中國社科院世界研究所徐奇淵告訴記者,CPI權重的變化表明國家統計局在改進CPI編制中邁進了一大步,新的物價指數會更貼近現實。

居住類價格權重擴大

  記者了解到,2010年8大類因素占CPI的權重已經相對2009年有所調整。

  根據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的說法,食品類價格在2月份上漲了6.2%,對2月份CPI推高了2.01個百分點。居住類價格2月份上漲3%,影響CPI 0.45個點,這兩項合計推高CPI2.46個百分點。

  按此測算,今年食品類價格占CPI的權重為32.41%,居住類價格的權重為15%。

  而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在今年1月份透露,2009年12月,食品價格上漲5.3%,拉動CPI上漲1.74個百分點。同期,居住支出價格上漲1.5%,拉動CPI上漲0.21個百分點。按此判斷,2009年食品類價格占CPI的權重是32.38%,居住類價格占CPI的權重是14%。

  兩相比較,今年居住類價格占CPI的權重比去年增加一個百分點。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調查司司長魏貴祥在去年11月9日稱,2009年城市居住類價格占CPI的權重是14.69%。他透露,今年城市居住類價格占CPI的權重也上調了,高於全國平均數字(含城市和農村的加權數字)。

  而2011年的居住類價格占CPI的權重比例還將進一步加大。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消費價格處處長趙超美告訴記者,目前的CPI編制,主要以2005年作為基期(制定一個日期作為參考標準)。從明年開始,將以2010年作為基期。因此今年開展新的消費調查後,調查結果將作為各類消費占CPI權重依據。北京正在擴大樣本範圍,今年將把農村地區首次納入調查。“北京住房類價格的權重已經比去年上調,明年調整基期,實施新的權重,預計還會增加。”她說。

  記者了解到,國家統計局一般是分農村和城市展開調查,通過入戶調查各類居民消費支出占收入的比重,然後算出權重,最後根據各類因素的漲幅,乘以權重,得出農村和城市的物價數字,然後在此基礎上再綜合測算全國的物價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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