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強收保護費以牟取暴利
從2001年起,被告人張國平在南山區西麗鎮網羅社會閑散人員充當自己的“馬仔”。
在張國平的組織、領導下,上述人員在南山區九祥嶺社區一帶形成了人員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組織形式和內部分工以及一定組織紀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在九祥嶺個體商店、發廊、雜貨店非法收取保護費、敲詐勒索等為經濟來源,張國平利用非法的手段攫取大量錢財。
為確立其在九祥嶺的非法控制地位,該組織還採取擺場、尋釁滋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等手段破壞公共秩序及生產經營秩序,欺壓、殘害群眾,以暴力形式對被害人進行威脅,致使絕大多數受害群眾不敢向公安機關報案。
昨日,張國平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他12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八年不等的刑罰。
4拉幫結派放“高利貸”
自2002年起,黃海坤自稱是香港黑社會組織“水房幫”的成員,並以此為旗號,在寶安區上合村發展成員,讓成員以封“利市”的形式拜黃海坤為“大哥”。
為了獲取非法利益,黃海坤等人以非法經營“六合彩”,放“高利貸”、敲詐勒索等手段,聚斂財富,稍有不從或反抗者,便施以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暴力手段以達到迫使他人就範的目的,迫使多名當事人長年躲藏在外。
昨日,被告人黃海坤被判入獄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