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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談ECFA 提“五項保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01 07:40:02  


王毅:從長遠看,兩岸的經貿交往將會更為規範,更加完善,從而更加惠及台灣社會各界以及所有同胞。
  中評社香港4月1日電/3月30日,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王毅接受台灣《旺報》專訪,就大陸對台政策以及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基層民眾交流、大陸對台採購等台灣民眾關心的問題回答了《旺報》的提問。

  中國台灣網消息,專訪全文如下:

  王毅:很高興接受《旺報》的專訪。首先,我要通過《旺報》向台灣同胞和各界朋友致以衷心的問候。《旺報》是一家新近成立的報紙,提出要“聚焦大陸,唱旺兩岸”,以向台灣民眾傳播大陸及兩岸關係的信息為己任,我認為正逢其時,值得擊掌以賀。兩岸從來是一家人,但又分隔多年,彼此之間期待相識相知。兩岸關係的改善與發展也要建立在不斷增進相互了解的基礎上。我們不僅需要喚回對歷史、文化和民族的認同,也需要逐步培育新的共同集體記憶。《旺報》的發行,為兩岸之間又打開了一扇相互了解的窗口,又構建了一座彼此溝通的橋梁。在此,我祝願《旺報》越辦越好,越辦越旺,為加深兩岸民眾的同胞情誼,促進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同時,我也希望台灣其它媒體更多地關注大陸,關注兩岸關係,盡可能客觀、公正、完整地向台灣民眾展示大陸及兩岸關係的真實面貌。

  提問一:關於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目前台灣內部看法並不一致。最近一段,大陸領導人多次公開表態,對台灣釋放善意,台灣社會上對此則有不同解讀。主任如何看待這一現象? 

  王毅:台灣是個多元化社會,在一些重大的政策性問題上,往往存在一些不同的觀點甚至是爭議。對於ECFA,目前大家的看法也不盡相同,我們對此是知道的,也是理解的。但是,如果出於某種目的,曲解大陸對台灣釋放的善意,或者刻意加以負面解讀,則是不可取的,起碼使台灣民眾難以獲得關於大陸的客觀、真實信息。

  大陸民眾始終認為兩岸同胞是一家人,儘管分隔多年,但畢竟同屬中華民族,都是炎黃子孫。實際上,即使是台灣的“本省人”,絕大多數也都是早年從大陸福建一帶渡海入島,篳路藍縷,創家立業,都與大陸同胞血脈相連。這是大陸方面之所以能對台灣不斷釋放善意的根源所在,也是大陸目前的對台政策能夠得到大多數大陸民眾支持的重要背景。

  大陸的對台政策始終是面向台灣人民,尤其是面向台灣基層民眾的,正因為如此,即便兩岸關係緊張的時期,我們也盡量克服困難和干擾,為增進台灣民眾福祉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實事。2008年5月,中國國民黨在台執政後,兩岸雙方就反對“台獨”、堅持“九二共識”、推進兩岸關係改善和發展達成重要共識,這就使兩岸有了基本的互信,也為雙方逐步培育和形成良性互動奠定了基礎。有了這些共識和基礎,大陸方面才更有條件,也更有可能把大陸人民對台灣民眾的同胞之情轉化為我們這兩年來推行的一系列積極的對台政策舉措。大家已經看到,通過兩岸雙方共同努力,在兩岸同胞的大力支持和參與下,兩岸關係很快從對抗開始走向和平發展,台海局勢也終於從危機開始走向穩定,這對兩岸雙方尤其是兩岸民眾的福祉不都是一件好事嗎?

  提問二:“經濟合作協議”(ECFA)的商談似乎並不很順利,不少人認為沒有把它說清楚,這是為什麼?主任能否向我們說明一下ECFA的內容和意義?

  王毅:簽署ECFA是台灣方面先提出來的。據我的了解,主要是由於中國大陸與東盟(10+1)之間的貨物貿易已於今年1月1日基本實現了零關稅,這就使台灣對大陸的貨物出口客觀上面臨十分不利的境地。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無論哪個黨在台灣執政,都需要認真地加以面對。因為這涉及台灣很多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也關係到台灣廣大民眾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台灣方面希望兩岸之間盡快簽署解決這方面問題的協議,保持和提高台灣產品在大陸市場的競爭力。但由於框架協議今後即使簽署了,也只是雙方貨物貿易自由化談判的開始,顯然“遠水解不了近渴”,因此台灣方面提出在簽署框架協議的同時,還要作出一個“早期收獲”的安排。也就是說,不等到雙方完成貨物貿易談判,現在就可以先就彼此都能同意的部分產品提前實現關稅減免。大陸方面理解台灣方面的需求,從為台灣民眾謀福祉的善意出發,我們呼應了台灣方面的要求,兩岸由此開始ECFA以及早期收獲的商談。由於商談仍在進行之中,數千種產品中,具體哪些可以先行降稅、如何降稅,牽扯到大量的技術問題,在雙方完成作業之前,確實還難以拿出一個十分明確的清單,這其實是任何涉及經濟利益商談時常有的現象,相信台灣民眾也能夠理解。考慮到台灣社會各界的關注,也是為了防止各種不實的傳說,有幾個基本的信息我想通過《旺報》告訴台灣同胞:

  首先,ECFA的性質是一個經濟合作協議,協議中不會有政治內容,也不會有政治語言。這一點不是今天才明確,當初的設想就是如此。商簽這個協議的目的是為了適應兩岸推進經濟往來正常化、機制化和制度化的客觀需要。因此,這是一個在兩會框架下商簽,充分體現兩岸特色,同時又不違反WTO規範的特殊的經濟合作安排。對於商談協議的原則,大陸領導人已經表明了我們的立場,概括起來,一是兩岸平等協商,二是謀求互利共贏,三是照顧彼此關切。對於這幾條原則,兩岸雙方都是認可的,實際上,這也是迄今兩岸之間商簽12項協議所取得的有益經驗。至於在上述原則基礎上,大陸如何釋放善意的部分,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都已做出明確表態,強調大陸方面在商談過程中會充分考慮兩岸經濟規模和市場條件的不同,關心台灣中小企業和廣大基層民眾的利益,尤其是照顧台灣農民的利益。溫總理還特意說明,我們要做出讓台灣農民放心的事情。這其中的意涵,我認為,一是指兩岸在早期收獲中提出希望對方降稅的產品,無論是金額還是在各自出口中所占的比例,大陸方面都會少於或低於台灣方面。二是指大陸方面選擇對台灣降稅的產品時,將盡可能選取能惠及台灣中小企業和廣大基層民眾的相關產品。三是指大陸方面提出希望台灣方面降稅的要求時,將盡量不影響台灣的弱勢產業。四是大陸不會要求台灣方面進一步擴大大陸農產品入島。五是大陸無意對台灣實施勞務出口。我想告訴大家的是,由於此類談判涉及的產品及稅種繁多,一般情況下,談判雙方為節約談判成本和時間,都不願選擇貿易金額小的產品。但兩岸商談早期收獲的降稅清單時,大陸方面始終關注台灣中小企業生產的各類產品,目的就是盡量擴大台灣中小企業在早期收獲中的受益面,使台灣民眾切實得到實惠。當然,商談中大陸方面也會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希望台灣方面也能夠本著同理心予以理解。我相信,只要雙方都能以誠相待,相向而行,我們就有可能加快談判速度,爭取早日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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