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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王金平認為“立法院”唯有對ECFA作到事前監督、事後審議,才算是在兩岸事務上善盡了“憲法”職權。(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4月7日電(記者 趙家麟)兩岸洽簽ECFA在即,主張應在“國會”設置兩岸監督小組的“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在台南成功大學演講時,從憲政角度解讀指出,“立法院”唯有對ECFA作到事前監督、事後審議,才算是在兩岸事務上善盡了“憲法”職權。
王金平指出,他與民進黨都主張應在“國會”設置兩岸監督小組,但國民黨有其考量,一直在擋;他認為,相關部會首長到“立法院”告報告並邀黨團參與,這就已經形成了兩岸真正的小組;但民進黨並不認同,認為這種形式僅是“報告”。
王金平今天受邀在成功大學研發論壇上演講,講題為“‘國會’立法簡介”,會中介紹說明“國會”的組成、“立法院”的職權與運作,以及“國會”與“國家”發展的關係等,其中特別提到“立法院”職權與ECFA的關係。
他表示,“憲法”明定“立法院”有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之權,“司法院”大法官也進一步闡釋“立法院”對“‘國家’重要事項”具有參與決策權。他認為,兩岸事務當然也是“‘國家’重要事項”。
王金平舉最近討論得沸沸揚揚的ECFA為例,兩岸洽簽ECFA在國內有不同的聲音,這牽涉了台灣整體產業競爭力,“立法院”站在人民的立場必須去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