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14日電/台“立法院”昨天通過新“檢察總長”黃世銘的任命案,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抵制。比起三年多前民進黨全票擁戴陳聰明出任總長,綠營這次的作法形成了強烈尖銳的對照,令人側目。
聯合報社論指出,三年多前,陳聰明獲提名出任總長時,有關他的爭議已是沸沸揚揚;然而,陳聰明卻受到陳水扁的青睞,而民進黨“立委”更是無異議全力相挺。如今,扁家弊案臭名滿天,陳聰明亦失格求去,但民進黨對於各界口碑均佳的黃世銘卻反而極力杯葛。綠營的價值判斷,真的永遠擺脫不了黨派算計嗎?
民進黨團當然有投反對票的權利,問題是,它希望自己的行動傳達什麼意圖、其目的與手段合不合比例原則,以及,這將留給外界什麼樣的評價,都是必須思考的事。無論如何,在民進黨的政治天平上,給陳聰明一百分,卻給黃世銘零分,恐怕不是一個禁得起輿論公評的價值觀。
對於全數投下反對票,民進黨提出了一些理由。諸如:其一,黃世銘有“酷吏”作風,過去紀錄呈現“辦綠不辦藍”傾向,民進黨團對他有不信任的感覺。其二,投反對票,是要提醒黃世銘,希望他推動司法改革,不要在國民黨包庇下胡作非為。其三,反正藍軍的票數即足以讓黃世銘過關,又不缺民進黨這幾票。這些說詞,不僅似是而非,也自相矛盾。
第一,民進黨翻箱倒櫃,只找出當年高植澎一例陳年舊案,即指控黃世銘為“酷吏”且“辦綠不辦藍”,這分明是欲加之罪;基層檢察官的長年口碑,在綠營眼裡都不算數嗎?何況,如果依法行事、不留情面即被封為“酷吏”,豈不只有左右逢源的人讓民進黨看得上眼?第二,“檢察總長”的職務在於領導重大案件的偵辦,推動司法改革則是“司法院”和“法務部”的工作,綠委稱要以反對票警惕黃世銘,恐怕搞錯方向。第三,綠委票數雖然左右不了大局,但至少能表達黨的精神和追求;但民進黨團卻選擇全盤否定,徒然暴露自己的價值錯亂。
事實上,一月底黃世銘人事案甫提出時,民進黨是抱著肯定的態度,幹事長李俊毅還說黨團對他“沒有意見”。但兩個月之隔,民進黨團卻在幾位有案在身的綠委發動下,改為“全面杯葛”。這樣的變化,莫非怕黃世銘真的太“鐵面無私”,而事先打下一劑政治預防針,先用“辦綠不辦藍”把他汙名化;日後,萬一自己的案件“有事”,即有藉口反咬司法不公,可誣指黃世銘因人事案未獲民進黨支持而挾怨報復。
黃世銘的票數好不好看,其實無關緊要;可悲的是,民進黨又一次藉督促司法改革之名,將司法塗上藍綠政治顏色。這雖是黨團的決議,但黨主席蔡英文從頭到尾一語未發,默認黨團的作為。民進黨是不是被幾次勝選沖昏了頭,以為隨便怎麼做,選民都會一味附和?
投票前一刻,外界還抱著少許期待,希望民進黨團能開放“立委”自由投票,或者至少有一二綠委能根據自己的獨立意志投下非反對票,而不被黨紀所綑縛。就如奧巴馬去年提名索托麥歐出任大法官,雖然共和黨磨刀霍霍,但仍有九位共和黨參議員公開表態支持,並投下贊成票。其實,在這種與利益無涉的議題上,朝野對於“國家”大政若能跳脫黨派立場,從“國家”利益或價值是非出發,政治才不致淪為無止無休的鬥爭;遺憾的是,民進黨團的集體操作卻仍是反其道而行。
黃世銘的總長人事案,本來是一個打破朝野截然對峙的機會,卻因綠營的一念之私而功虧一簣。但損失的並不是黃世銘,而是民進黨夸夸其詞的正義和改革理論。在陳聰明“滿分”和黃世銘“零分”的天平上,民進黨從扁家風波似乎沒有得到任何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