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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重慶原司法局長文強被判死刑和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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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4月15日電/華龍網報道,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市原司法局長文強案進行一審宣判,文強被判死刑和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審判長當庭宣判:重慶市司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文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黃代強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高利轉貸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罰款人民幣220萬元。
重慶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總隊原副總隊長趙利明因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貪污罪、介紹賄賂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因犯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同案受審的文強的妻子周曉亞因犯受賄罪,具有自首情節,被減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