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的核心是什麼?
“仁、德、禮、法、化、和”這六個字,概括了我們中華文化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特征,世界上所有民族、所有人的共同追求也不外於此。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懂得了中華文化的生命力的強盛。
中華文化是追求美好的,它所有的發展,都是向著“一天比一天更加美好和諧”而來的。所以,我認為美好和諧是文化的核心要求,也是中華文化的核心要求。像這樣公平、和諧相處,達到全人類的美好和諧,沒有一個共同的約定,定出一個共同規範,是很難達到的。我們的先賢對這個問題早有認識,他們提出了一些要求和規範。我們可以通過幾個漢字來分析一下。
首先是“仁”。“仁”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占據著不可動搖的核心地位。如果把“仁”這個字拆開來看,就是兩個人。人與人之間,應當相愛,而這個“仁”就是愛。
其次是“德”;“德”字,右半邊除了心,寫全應當是“直”,所以古人常說“直心為德”。“直”就是正直,正直向上即為“德”。“德”要求很高,加個“心”字,是說明思想,加個“彳”,是說明行動,那就是說,不管在思想上還是在行動上,都要求正直向上,這就是“德”的含義。《莊子》裡提到過“德”,認為“德”就是“得”。物得以生,謂之德。德是一種特殊的力量。它雖然不是一種東西,但卻是一種很不一般的內在能量的力量。這種力量會使東西生長,會使事情成功。可見是一種可以增強生命的力量,可以推動成功的力量。我們怎麼樣來說明這種力量呢?我體會它是一種“勁兒”,說是一種“契機”似乎更容易被理解。在老百姓的語言中,尤其北京話中,有一種說法:“得咧!”有時簡化為一個字:“得!”就是在說:行啦!成了!一切都成功了,都達到了非常“合適”的情況。這種說法正好就是“得”的真正含義。還必須說明,這個“得”不是僅指一方面的,而是指所有方面。無論從哪方面都合適的“得”,才是“得”的要求。為了保證全面的“得”,各方面又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這就落在了這個“德”的身上。
冬至這一天,古代也叫“德日”。從這天開始白天長了,這是天體的規律,“陰氣下降,陽氣上升”,萬物開始生長。這一天也叫做“旺日”,即開始生長。所以,“物得以生”——事物如果有了“德”,就開始生長;“事得以成”——事情就可以成功。
“德”是很好的字眼,是幫助人和物旺盛成長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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