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25日電/台灣中華日報今天的社論說,民進黨黨史演進過程中有兩件大事:其一是發生於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的“美麗島事件”;其二是二○○○年以後八年間,執掌國柄的陳水扁及家人涉嫌貪污洗錢。這兩件“歷史大事”,榮譽在焉,恥辱在焉;榮者榮矣,辱者辱矣,榮辱有別,民進黨必須面對,不容逃避。
社論指出,“美麗島事件”發生時,民進黨尚未建黨,唯建黨菁英幾乎皆與此事件有關,且台灣因此事件而民主之風盛起,成為民進黨建黨的重要力量來源,是以其時社會雖稱為“黨外時期”,實則為民進黨的“黨內時期”。民進黨建黨既以“美麗島系”為主力,證明此乃民進黨黨史重要的一部分。
最近,施明德出書,對“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團成員提出所謂“臥底”質疑,其之所質疑雖無具體證據,但基於施明德在“美麗島事件”所扮演的角色,又曾擔任過民進黨主席,他的沉痛指控,民進黨豈能不正面回應?但人民所見所聽的“回應”,卻是對施明德的污蔑,或曰“這件事已經過去了”。被指控的律師團成員,無人為自己辯護,黨主席蔡英文也不肯吐露任何言語。
任何事件凡存任何懷疑,就無法向歷史交代,意味這件事只有過去,沒有現在,也沒有未來。故而,如果民進黨不能面對過去、面對現在,一味逃避,施明德的懷疑,就會成為許多人的懷疑,民進黨就得背負被懷疑的歷史,甩也甩不掉,以致於沒有現在,也沒有未來。
其次,陳水扁執政時期所肇生的扁家弊案,民進黨一直不能面對,而阿Q式的當成沒有發生過。因為,陳水扁將民進黨從在野黨帶領成為執政黨,這是民進黨歷史中多麼光榮的一頁,但司法證實陳水扁涉及貪污,這是多麼恥辱的一頁,民進黨承受光榮便也得概括承受恥辱,所以索性不提這榮辱難分的執政八年,暗地裡遂將這段歷史蓋住。
社論說,蔡英文對扁案的立場是“支持陳水扁的司法人權”,這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的說法。試問:陳水扁在民進黨黨史中的分量,僅止於“司法人權”嗎?而陳水扁在囚禁時的司法人權並未受到任何傷害,陳水扁就可以和民進黨脫勾了嗎?民進黨的歷史就不會留下“陳水扁”這個姓名嗎?
歷史是事件的累積,不因個人或機構的榮辱可以竄改,因為史家自有春秋之筆。民進黨不願、也不敢面對自己的歷史,難道就沒有春秋之筆嗎?“美麗島事件”如此,陳水扁貪腐執政亦復如此。
“蔡英文黨主席史”,蔡英文可以自己寫,但民進黨的歷史不是從蔡英文才開始,她擔任主席只是黨歷史的一部分。民進黨人不論擁護蔡英文或反對蔡英文,都不能自外於民進黨的歷史,令人扼腕的是,民進黨人卻在逃避歷史。
如果民進黨以這個黨為榮,就應該以磊落的胸襟,依據事實寫自己的歷史,榮與辱都是歷史的篇章,因此必須回答施明德所提出的“臥底”問題,而不是做選擇性的取捨,甚至人們有所質疑時,還硬拗歪辯,死不承認。
民進黨是台灣第二大政黨,對黨的歷史豈能迴避?歷史事實不可能湮滅,民進黨不敢面對自己的歷史,也不敢寫自己的歷史,就由史家來代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