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29日電/興票案中提存法院10年之久的新台幣2.4億元,在李登輝與宋楚瑜達成和解後,宋楚瑜幕僚今天證實,宋楚瑜已委託律師在1、2月內將錢領回。
聯合報報導,國民黨中央對此十分低調,表示還需邀集律師、會計師進一步討論,釐清法律、會計層面問題。黨務人士認為,如果興票案款項屬宋楚瑜,自然應歸還宋楚瑜,但如果有屬於黨產部分,希望能捐贈公益。
李登輝與宋楚瑜過去曾在政壇被視為“情同父子”,但因精省事件,關係漸行漸遠;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發生被外界認為是讓宋楚瑜錯失“總統”大位的興票案,兩人決裂。
去年4月13日的中樞紀念蔣經國百年誕辰典禮,李登輝和宋楚瑜兩人曾短暫寒暄,外界解讀雙方關係解凍。宋楚瑜去年6月到翠山莊拜訪李登輝,兩人一談2個小時。
在李登輝的同意下,宋楚瑜將可領回10年前提存法院的2.4億元。宋楚瑜幕僚接受訪問時表示,宋楚瑜已委託律師黃珊珊代為處理,最快將於1、2個月將這筆款項領回。
黃珊珊接受訪問時表示,此事確實已在處理中。
宋楚瑜幕僚指出,有關興票案,地檢署經兩次調查,一次不起訴處分,一次偵結處理。李登輝、宋楚瑜從去年開始進行協商,宋楚瑜當面向李登輝報告此事。
宋楚瑜幕僚強調,這筆2.4億元與興票案完全無關。李登輝除透過法律程序,向法院確認與宋楚瑜之間沒有債權、債務關係外,也認為當初透過民間募款方式,交給宋楚瑜作為照顧蔣家及黨政運作的款項,在興票案爆發前都已使用並無結餘,雙方委任關係也已經完成。目前提存在法院的款項,與李登輝當初委任事項完全無關。
幕僚表示,宋楚瑜經過這幾年來的努力,也向法院提出不少經費使用的憑證,藉此證明照顧蔣家及黨政運作支出,早已超過當初李登輝委任的款項。
幕僚指出,目前提存在法院的2.4億元,主要是宋楚瑜的競選補助及結餘款,而法院經過相關查證等程序,也已確認這筆錢應是宋楚瑜私人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