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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屆兩岸財經與公務員犯罪研討會於高雄大學法學院舉行。(中評社 林嘉萱攝) |
中評社高雄5月1日電(記者 林嘉萱)首屆“海峽兩岸暨日本財經犯罪與公務員犯罪學術研討會”4月30日於高雄展開,大陸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旭表示,公職人員貪瀆腐敗不但引起社會大眾極大反彈,也嚴重損害中國政府形象,但若濫用“從嚴治吏”精神也容易因為各地區經濟發展狀況懸殊而造成實際上的不公平。
該項研討會匯集中、日、台三地共20多位法律學者專家,共同研討當前日益嚴重的經濟犯罪與公務人員犯罪的法律問題。
研討會主持人、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蔡清祥表示,該討論會題目充滿遠見,近幾年天災人禍不斷,稍早大陸青海玉樹發生嚴重震災,台灣上個星期又發生國道走山釀成災害,在事後不免會對相關的公家機關單位進行究責,因此台灣與大陸法律學者之間的交流相當重要。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旭指出,職務犯罪主要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上之便濫用職權、破壞國家對職務管理行為上的活動,而依照刑法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張旭表示,大陸現行的法典是在1997年所修訂生效,突出了對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不但在分則中單章規定“貪污賄賂罪”完善貪污罪名的體系也充實了“瀆職罪”的內容。例如原刑法罪中瀆職罪主體之“國家工作人員”進一步限定:凡只要行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權、代表國家行使職權,皆適用該法,故使得主體範圍擴大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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