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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黎年發表調查結果,內容有關公共運輸交匯處單車違泊問題及消防處管理不善。(文匯報) |
中評社香港5月14日電/面對人手短缺、工時長等問題的消防處,遭申訴專員公署踢爆浪費人力,消防處至今仍以人手處理每年14至15萬份大廈消防裝置或設備證書;該處訂立每年突擊巡查全港20%食肆的目標,但實際每年只能巡查約500間,嚴重低於目標,公署指按現有速度,消防處要40年才能完成巡查。申訴專員黎年批評消防處“管理落後、監管不嚴”,執法不嚴。消防處回應,指去年9月已批出處理牌照及檢控等事宜的電腦系統合約,預計系統明年正式運作,料可提升工作效率。
香港文匯報報道,2008年旺角嘉禾大廈5級大火造成2名消防員殉職,引發社會關注公眾場所消防安全問題,申訴專員公署去年中主動調查消防處有關規管工作。公署昨發表報告,指根據法例,大廈每年須安排註冊承辦商檢查消防裝置或設備,然後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或設備證書(“FS251”證書)的副本,消防處每年處理的證明書達14至15萬份,惟該處一直以人手審核證明書,是浪費人手,並會出現人為錯誤。
即時處理個案 只完成6成
公署發現,消防處把證書個案分為須即時處理及可稍後處理兩大類,前者佔80%,後者佔20%。然而,消防處只巡查了60%即時處理個案,其他沒有巡查;至於可稍後處理的個案,消防處只發警告信。公署並批評消防處沒有嚴厲執法檢控違例者,由03年至去年,消防處檢控大廈逃生通道被阻塞或鎖上的個案,平均每年少於29宗;檢控大廈沒有安排檢查消防設施,每年亦少於5宗。
巡查食署設施 比例僅及0.35%
報告指出,消防處訂下目標,每5年內突擊巡查本港每間食肆一次,即每年平均檢查20%食肆,惟公署發現,消防處突擊巡查食肆次數“嚴重低於目標”,去年巡查比率僅得0.35%,認為巡查“阻嚇作用甚微”。申訴專員黎年昨說,以目前本港有2.2萬間食肆及消防處每年巡查500間食肆的進度計算,消防處要用40年才能完成全港巡查。
促設電腦系統 回覆明年運作
黎年續說,消防處解釋是因為人手不足,但他認為消防處可以令制度現代化,“為何在這個現代(社會)仍用人手處理遞交這些證書?我覺得很多方法可以改善。”公署建議消防處加快設立電腦系統及修改法例,考慮規定註冊承辦商須修妥有問題消防裝置,才可提交結果證明書,並加強執法,檢控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的處所業主。
消防處發言人昨稱,早在申訴專員展開調查前,已部署開發一套全新電腦系統,提升牌照審批、消防安全及檢控等事宜的效率。電腦系統的合約已於去年9月批出,預計明年正式運作。該系統能有效識別逾期提交“FS251”證書的樓宇,令該處人員迅速及有效地對涉嫌違例的消防裝置擁有人或承辦商採取行動。
消防處允提頻率 與食署緊密合作
發言人續說,該處去年增加人手抽查有損壞報告的“FS251”證書,將抽查比率由20%大幅提升至60%。消防處會研究如何改善抽查機制及增加巡查次數,並於去年調整巡查食肆的策略,巡查需要高度關注的處所,策略維持至今,將會研究提高巡查頻率,並檢討突擊巡查食肆的安排,及與食環署緊密合作,審慎考慮報告建議。
消防處職工總會副主席黃國英昨稱,報告正好反映部隊人手非常緊絀,該處過去需要兼顧其他政府部門工作,例如割樹、拯救動物,並經常抽調前線人員參與巡查、講座等支援工作。他說,為避免抽調人手而導致消防工作受延誤,不少人員都減少休假,也有支援人員需要晚上巡查。總會現正就增加人手事宜收集會員意見,稍後向管理層反映。 |